关于印发《冶金行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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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冶金行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冶建定(2008)41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的文件精神,我站结合冶金行业的实际,制定了《冶金行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冶金行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三日冶金行业《全国建设工程

2、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冶金行业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员的从业行为和提高其业务水平,根据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结合冶金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员是指通过考试,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造价员资格证),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人员(以下简称造价员)。《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是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的

3、资格证明。第三条冶金工业建设工程定额总站(以下简称定额总站)负责冶金行业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监督及行业自律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四条冶金行业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变更、验证等申请和管理事项采用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进行(以下简称“造价人员管理系统”)。第二章造价员资格考试第五条造价员资格考试实行统一考试大纲、通用专业和考试科目。第六条冶金行业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分为土建、安装、井巷三个专业。考试内容为:统编教材及行业所编教材。第七条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无不良从业记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造价员资格考试:(一)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二)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

4、历,工作满一年。第八条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须提供下列材料:(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考试报名表》(网上下载);(二)申请人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三)申请人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四)申请人近期免冠1吋照片二张。冶金行业造价员资格考试按设在各企业培训点的计划安排进行。考试合格者,由定额总站统一发放《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第三章造价员管理第九条造价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忠于职守,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保证工程造价业务文件的质量,接受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从业行为检查。第十条造价员

5、应受聘于一个工作单位,并可从事与本人取得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相符的建设工程造价工作,不得同时受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第十一条造价员应当在本人负责编制的工程造价文件上签字,加盖造价员专用章,并承担相应的岗位责任。第十二条造价员应自觉接受以下自律规定:(一)遵守工程造价行业的技术规范和规程,保证工程造价业务文件的质量;(二)不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执业或转借专用资格章;(三)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时,应主动回避;(四)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计价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五)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第十三条造价员禁止有下列行为:(一)以欺

6、骗、作弊的手段取得资格证书或私自涂改资格证书;(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造价计价规定和诚信原则编制工程造价文件;(三)故意泄露从业过程中获取的当事人商业和技术秘密;(四)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十四条建立造价员信息查询和信用档案管理制度。造价员在从业活动中的不良行为,经企业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取证查实后,将基本事实、处理结果记入造价员信用档案。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媒体和冶金造价信息网“造价人员管理系统”查询造价员资格、信用记录等信息。第十五条由于造价员本人从业行为过错给单位当事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由企业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将其行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造价员发生本实

7、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的禁止行为,经查实,定额总站可注销其造价员资格。第十七条信用档案记录和公示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事实经过本企业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两人以上的调查核实,并取得必要的证据;(二)记入档案前应在十个工作日之内告知本人;(三)记入档案需经本企业工程造价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四)需要公示的记录,应视情节轻重确定公示期。公示期一般不低于三个月,不超过十二个月。第四章资格证书事项的变更第十七条造价员从业单位变动或因单位名称改变,应在变更之日起三十天内办理变更手续,逾期不办理变更者将视做自动放弃造价员从业资格。造价员从业单位变更分为行业内变更和跨行业(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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