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如何斩断裙带关系

国外如何斩断裙带关系

ID:3187253

大小:25.50 KB

页数:2页

时间:2017-11-20

国外如何斩断裙带关系_第1页
国外如何斩断裙带关系_第2页
资源描述:

《国外如何斩断裙带关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国外如何斩断裙带关系[热点评述]林喆  约1950字  就现在普遍受到关注的“权贵二代”问题来看,其出现已不是个别现象。尤其是在我国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进入官场或事业单位“吃财政饭”更是早已成为大多数人的首选。由于官场职位稀缺,竞争人数众多,就造成往往只有当地权贵子弟才能被选拔到比较重要的岗位。这是对宪法中平等权的一种否定。  平等权是社会实现自由、正义和安全的基础  平等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平等是人权的属性,它不仅渗透于整个人权中,而且集中地表现在平等权这一基本人权中。比如,我国宪法第33条就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  平等权表达的是一种原则和信念。它否定那种强调有差别的个人,且把社会等级的存在视为社会正义的基础。与公民的其他权利相比较,平等权的特殊性在于它所强调的一视同仁对待原则渗透在个体、群体彼此之间,或公民与他人相联系的各种法律权利的享有中。之所以将平等提升为一种法律权利,是因为可将有差别的个人提升为无差别的个人,以法律上的平等形式分配权利和义务,将平等视作社会实现自由、正义和安全的基础。  就西方国家而言,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第一次将“人人生而平等”以法的形式确定下来。1789年,法国国民议会公布《人权宣言》。在这一渗透着“自由、平等、

3、博爱”精神,且被视为法国革命最辉煌成果的纲领性文件中,首先所确定的人权就是平等权。此外,在1918年的《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宪法》,以及之后的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等法律文件中都曾明确提出,承认全体人类的天赋尊严和平等权利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在现代社会中,各国宪法都将平等权作为公民的最基本的权利。因此,关注、尊重、平等对待和保护社会中一切成员的人格安全和财产安全,也已成为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和国际社会人权理论的重要内容。  国外如何预防权力腐败现象的派生品  从世界各国来看,为了保证公民

4、的机会平等,在法律中禁止政府机构中的裙带关系以及官员为亲属开后门,建立官员回避制度,早已成为一种普遍做法。如美国联邦法律就禁止联邦官员雇用任命、推荐或提升自己的亲属到该官员所控制的任何机构或部门工作。它对“亲属”一词的解释涉及了公务员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叔舅婶姨、侄甥、岳父母、婿媳、姻兄弟姐妹等,涵盖面很大。  在亚洲,菲律宾关于总统、副总统和内阁成员亲戚和亲密个人关系行为守则的行政命令第317号,明确对法律中的“亲戚”、“亲密个人关系”等关键概念做出详细说明及规定:“‘亲戚’指与总统、副总统和内阁成员在第四等血亲或姻亲上相关的任何人,包

5、括总统、副总统和内阁成员的任何后嗣、后嗣的父母及与后者在第四等血亲或姻亲上相关的人”;“‘亲密个人关系’指享有与总统、副总统、内阁成员密切交际或亲密关系的任何人,可轻易接近其本人,例如总统、副总统、内阁成员的政治捐助人、长期的个人朋友、以前的同学”。这一行政命令,规定了这些人员禁止的行为和事项。并要求他们过“简朴生活”。  在其他许多国家的法律中也有类似的规定。波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规定:“国家机关职员本人与其配偶、直系亲属或旁系近亲如在职务上构成上下级隶属关系,则他们不能在同一机关任职。”前联邦德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应回避与他本人或

6、其亲属有直接牵连的公职活动。”奥地利《国家官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在以下情况中与配偶、直系或三代以内的亲属、过继、连襟、连姻或承嗣等关系者同在一个单位工作:一方对另一方有直接下达指示的权利或监督权,或管理钱财或账目。等等。  不仅如此,在公务人员的聘用及其晋升和报考公务员上,许多国家也没有对官员子女特殊照顾或网开一面的做法。相反,必须经过严格的考试或考核,使一批优秀的人才进入政府部门,保证国家机关内部的纯洁,则几乎成为大多数国家的共识。如,日本《国家公务员法》规定:“一切职员的任用,都要依照本法律和人事院规则的规定,根据其人的考试成绩、工作成

7、绩以及能力的其他实证来进行。”录用考试对于具备人事院规则规定的报考资格的所有国民,在平等条件下公开进行。”美国《文官制度法》规定:“公职人员必须通过公开的竞争性考试,择优任用。”英国在文官招考制度方面有一整套完善的制度和方法,其淘汰率之大,使得入选者有一种任职的荣誉感,十分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职位。回避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消除政府内宗派主义、小团体主义,以及近亲繁殖、任人唯亲的不正之风。  相比之下,我国公务领域裙带关系现象还存在一些问题,其弊端正在一一显现。“官二代”这一封建残余现象,从法律意义来讲,是违反人权的现象和做法,它不仅与现代宪法精神背

8、道而驰,而且也是对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的一种悖离。(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教授)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