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享受有关.doc

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享受有关.doc

ID:31869926

大小:24.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1-23

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享受有关.doc_第1页
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享受有关.doc_第2页
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享受有关.doc_第3页
资源描述:

《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享受有关.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享受有关税收政策具体问题的通知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为更好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审批期限的通知》(财税〔2010〕10号)精神,结合我省从2010年1月1日起不再新发放《再就业优惠证》的实际情况,现就下岗失业人员享受有关税收政策的具体问题通知如下:一、对在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申领《再就业优惠证》条件的,且此前未领取过《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在其《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打印标注“符合条件领

2、取《再就业优惠证》”字样,并加盖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公章予以确认。这些对象可以凭确认后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到税务部门申请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减免税后应在《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情况记录”页上注明享受税收优惠的时间、内容等,并签上记录人的姓名、加盖公章或单位戳记。二、对2009年底前已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现仍符合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人员,其享受税收政策的凭证仍为《再就业优惠证》。附件: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审批期限的通知(财税〔2010〕10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福建省国家税

3、务局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九日主题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下岗失业人员税收通知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10年5月24日印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审批期限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2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期限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后,继续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请遵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