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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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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接待专家谈吴以才根据会议安排,结合我县实际,下面我就我县公务接待对象范围及其处理方式、标准、程序、细节有关问题与大家共同探讨,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一、关于我县接待对象范围及处理方式问题根据2008年县委常委会审议的《巴东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我县目前公务接待根据不同接待对象范围,大体按以下方式进行(需特别说明的是国家、省重点工程、库区移民、地灾防治、对口支援、招商引资、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以县委县政府名义接受上级党委政府的单项检查、考核等的接待经费开支从对口各块经费准予开支
2、的范围内列支。县委县政府公务接待对象来巴东参加会议的接待由会议承办单位负责):(一)餐费、房费、考察费及其它支出由县接待办支付,服务工作由县接待办和相关部门负责接待的对象:1、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随行人员。2、中央和国家机关部级领导及随行人员。3、本省和外省省级领导及随行人员。4、本州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在岗在职州级领导及随行人员。5、应邀来我县考察的其它地(市)、州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在岗在职领导及随行。6、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特批来宾。(二)餐费由县接待办支付,房费由县接待办适当补贴,服务工作由对口机关办公室负责,县接待办派
3、员指导接待的对象:1、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和全国政协、中央军委机关在岗在职副司级以上领导。2、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军区机关在岗在职副厅级领导。3、曾在本州“几大家”领导班子中担任过州级领导的老同志。4、其它地(市)州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在岗在职领导及随行人员。5、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特邀来我县采访的省级以上党报党刊新闻类记者。6、上级接待部门交办的其他接待对象。7、应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邀请,省内外县市区“四大家”在职县市区级以上领导带队来我县考察的来宾。8、巴东籍在外工作的副厅级以上在职领导和正厅级以上离退休老
4、同志。9、县委县政府分管接待工作的领导特批来宾。(三)经批准,宴请一次,其余安排工作餐,宴请餐费由接待办支付,其余开支由对口部门负责或自理,服务工作由对口机关办公室负责,宴请时服务工作由接待办公室派员指导接待的对象:1、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机关在岗在职处级领导。2、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机关在岗在职处级领导。3、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机关在岗在职正处级领导。4、应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邀请来我县采访的州级党报党刊新闻类记者。(四)经批准,宴请一次,宴请费用由接待办支付,其余开支由对口单位负责或自理,服务工
5、作由对口机关或部门负责接待的对象:1、国家部委在职的司(局)级领导及随行人员。2、省直属部委办局、群众团体在职的厅级领导及随行人员。3、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安排并亲自出面接待的州直部门在岗在职“一把手”领导及随行人员。4、省内外兄弟县市在职县市级以上“四大家”领导带队来我县参观考察的来宾。5、来我县帮助工作的专家、学者和国内外知名人士。6、来我县办理公务的外地县委、人大、政府和政协在职领导及随行人员。7、巴东籍在外工作的在职处级领导及随行人员。8、因公来巴东办理与县委、政府工作有关的特批来宾。二、关于我县接待有关标准问题(一)住房
6、标准:1、省部级及以上领导安排住套房,厅级领导一般安排住单间(必要时也可住套房或标间单住),处级以下(含处级)来宾一般安排住标准间。2、接待工作人员(包括公安、交警、警卫、接访、导游、防疫、医务人员等)中极少数必须在住地随接待对象一起安排住宿的,一律安排标准间。(二)开餐标准根据接待对象级别、人员数量、餐饮地点、餐桌大小具体确定。(三)用车用船标准:1、省部级以上来宾需用车用船的,由县接待办会同“四大家”办公室组织安排礼宾用车辆和船只,其他来宾用车,原则上由对口单位安排。2、接待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部级领导以及其他重要来宾的警卫车
7、和交警引道车,由县公安、交警和警卫部门负责落实。3、严格控制接待工作用车数量,重要来宾的陪同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负责并乘主车,原则上不安排多名领导上主车陪同。三、关于我县公务接待有关程序问题目前,我县公务接待大体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接待任务预告。相关单位或部门在接到有关公务接待的初步信息后,要及时派人与对方联系,弄清来宾的具体人数、身份职务、姓名性别、行程安排等情况,然后由单位主要领导或派专人及时按程序报告。凡需纳入县委县政府公务接待的来宾,一般应由相关部门及时报县委办、县政府办,按程序经县主要领导或分管接待领导
8、审批。然后由县“四大家”办公室有关人员,根据县领导初步确定的接待方案或意见,及时将领导批示意见以及相应函告件、明传电报、电话通知记录交涉县接待办,并接洽相关具体接待事宜。(二)接待工作方案拟定。一般应由相关办公室或部门根据客人来县目的、活动时间和领导要求等拟定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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