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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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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光明新区人才安居租房补贴受理工作指南 第一部分 租房补贴工作指引试点单位答疑(培训会、Q群或电话答疑)一、工作流程 试点单位审核(需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审核合格的网上提交申报材料扫描件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申请人在岗情况新区城市建设局提请市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核查不合格的,通知试点单位补交材料或退文新区城市建设局在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经核查的人才情况通知试点单位,按相关规定处理合格?否是提请区财政拨付租房补贴资金区财政复核并拨付租房补贴资金二、工作规程(一)申报条件人才安居租房补贴试点单位、扩大试点
2、单位(以下简称试点单位)的高中初级人才及其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申请及领取补贴期间需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租住政策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周转房、教师公寓等);2.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享受过“孔雀计划”政策;3.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4.人才职称、学位、年龄条件符合以下规定: (1)高级人才:具有正高级职称且未满46周岁,具有副高级职称且未满41周岁; (2)中初级人才:国内外全日制高校毕业,具有博士学位且未满36周岁,具有硕士学位且未满31周岁,具有学士且未满2
3、6周岁。人才年龄以申请年度的1月1日为审查、判断时点。(二)申请材料 1.试点单位网上提交的本单位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关于核查本单位人才申请、领取租房补贴条件的承诺书》(须从人才安居系统下载标准版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住房专员身份证件;上述扫描件除身份证件外,须加盖单位公章(须显示公章原色)。2.试点单位网上提交的申请人申请材料扫描件(1)申请人(配偶)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件;(2)毕业证、学位证,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可的职称证书(高级人才需提供);(3)劳动合同。上述扫描件除身份证件
4、外,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章(不须显示公章原色)。3.负责受理、审核并保存的申请人申请材料 《申请租房补贴承诺书(个人)》(须从人才安居系统下载标准版本)。(三)申报网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人才安居系统(光明新区分系统)(网址:http://61.144.226.2:8082/wssb/gm_login.jsp)。(四)审核单位 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五)工作程序1.通过电话或培训会对试点单位进行政策解读和答疑等工作。2.试点单位审核申请材料,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经审核并公示合格的,通过人才安居系统正式申
5、报。3.申请人计生、婚姻变化情况或生育情况,以及人才(配偶、未成年子女)拥有自有住房、租住政策性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的,须在情况发生变化之日起1个月内向试点单位报告。试点单位须及时网上提交。4.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提请市住建局会同市规划国土、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资格进行核查。核查不合格的,通知试点单位。5.核查合格的,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在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人才信息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为: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前10位)、年龄、性别、人才类型、工作单位、配偶姓名、配偶身份证号码(
6、前10位)、未成年子女姓名、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号码(前10位)。6.公示合格的,提请新区财政拨付租房补贴资金。公示不合格的,通知试点单位,并按相关规定处理。7.新区财政复核并拨付租房补贴资金。(六)时限自网上提交个人申请材料至完成审理。(七)收费 无。(八)注意事项1.租房补贴申请统一采用网上日常受理的方式,每年集中核查、公示、发放一次。2.租房补贴日常受理发放,以提交申请年度第1个月起算。人才聘用合同签订时间、人才证书取得时间晚于起算时间的,起算时间为上述材料最后的时间。本年度未提交申请的,今后不予补发。3.人才
7、个人实行诚信申报,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4.试点单位负责受理、审核本单位人才申报材料,并对本单位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5.试点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人才安居事宜,并建立人才安居租房补贴专项档案,包括申请人个人资料,企业申请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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