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ID:31840429

大小:99.0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9-01-20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第1页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第2页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第3页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第4页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_第5页
资源描述:

《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类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细化标准(一)(征求意见稿)序号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种类处罚幅度1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1、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生产的:初犯,处6万元至8万元罚款;累犯的,处8万元(含)至10万元

2、罚款。经营的:初犯,处5万元至7万元罚款,累犯的,处7万元至10万元罚款2、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生产的:初犯,处11倍至15倍罚款;累犯的,处15倍至20倍罚款。经营的:初犯,处10倍至13倍罚款;累犯的,处13倍至20倍罚款。上述所指“累犯”指二年内第二次及以上违反同一个或类似违法行为的处罚(下同)。2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行为《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的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的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

3、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参照13《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二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1、无证生产经营者货值1万元以下的,处5万元罚款。2、无证生产经营者货值1万元以上的,每增加3万,则当事人处罚款增加1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明知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生产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的行为4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

4、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的行为《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生产的,初犯且货值不足5

5、千元的,处12万元罚款;累犯或5千元以上的,处13万元-15万元罚款。2)经营上述食品的,初犯处10万元-12万元;累犯且5千元以上的,处12万元至15万元罚款。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1)生产:初犯的,处17倍-20倍罚款。累犯的,处20倍至30倍罚款。1)经营:初犯的,处货值15倍-17倍罚款;累犯的,处17倍至25倍罚款。情节严重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规范性文件规定,理化指标严重不符,考虑裁量规定的从重情节,造成严重社会影响,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其他情节严重的,属于情节严重。5生产经营营养成分

6、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行为《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同4参照46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的行为《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七)项、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同4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其制品的行为参照4之生产,经营其制品的行为,参照4之经营的处罚。7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行为《食品安全法》

7、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同4参照68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行为《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二)项、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同4参照49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的行为《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同4参照410明知从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行为《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1、违法生产经营者货值1万

8、元以下的,处10万元罚款。2、违法生产经营者货值1万元以上的,每增加3万,则当事人处罚款每增加1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11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