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诉法复习之免证事实

司法考试刑诉法复习之免证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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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司法考试刑诉法复习之免证事实司法考试刑诉法复习之证据种类司法考试刑诉法复习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司法考试刑诉法程序倒流适用情形司法考试刑诉法证据的证明力司法考试刑诉法:法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情形司法考试辅导:刑事证据内容解析司法考试刑法复习:追诉时效延长司法考试刑诉法复习之免证事实  司法考试刑法中免证事实是相对于待证事实而言。待证事实即证明对象,免证事实则是免除控辩双方举证,而由法院直接确认的事实。免证和利用证据来证明案情有所不同,并不要求任何一方当事人申请提出,一般可由法官依职权直接作出。法官直接予以确认的依据是经

2、验常识或逻辑推理。确定一定范围的免证事实,有利于司法人员高效地处理案件,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而且一般不至于发生差错,因而为世界各国立法所接受。  对免证事实,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未规定。目前,仅有《高检规则》第344条作了规定。在理解《高检规则》第344条之规定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为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又称“公众周知之事实”,是指具有一般知识的人都知道的事实。包括一般人都知道的常识性事实,例如北京是我国的首都,国内着名的山川各在何处,法定的度量衡标准等;还包括一些自然规律和科学定理,例如

3、太阳东升西落,潮汐降落,水往低处流,雨过地皮湿等。  (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即所谓“预决的事实”,对法院以后审理相关案件时,可起预先决定的作用,无需证明。但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未经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事实,如果已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或者已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正在审理,则原生效裁判所确认的事实不再有预决效力。  (三)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适用等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知晓的事实。“法官理应知法”,因此对于法律规定及其适用,一般不需要证明。  (四)在法庭审理中不存在异议的程序事实。注意,这里作为免证事实的无争议

4、事项,仅限于程序性事实,并不包括实体性事实。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因而,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作出了有罪供述,也不能免除控诉方对其有罪指控的证明责任。  (五)法律规定的推定事实。推定,是指根据某一事实的存在而作出的另一事实存在的假定,前一事实称为基础事实,后一事实称为推定事实。基础事实得到证明,推定事实便可以直接确认。因此,根据已知事实而推出的另一事实,司法机关可以直接确认,不必作为证明对象。刑事诉讼中的推定,主要涉及刑法关于巨额财产来源不

5、明罪及非法持有型犯罪的规定。司法考试刑诉法复习之证据种类  司法考试刑诉法命题中历年都将证据种类及相关比较作为出题重点,笔者在此做一小结,供广大考生复习。  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及原始证据、传来证据,是两种不同的分类方法。由于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划分同证据是否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无关。因此,不能简单地将直接证据等同于原始证据,将间接证据等同于传来证据。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都可以是原始证据或传来证据。  案例:在某杀人犯罪现场发现一个指纹,并根据指纹鉴定找到了犯罪嫌疑人张某。这个指纹既是间接证据又是原始证据。是间接证据,原因

6、在于其不能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即不能证明该杀人行为是否为张某所为及如何实施;同时也是原始证据,原因在于其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没有经过复制、转述或者转抄。  案例:被害人在临死前,向抢救他的医生魏某讲述了遭受犯罪分子侵害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医生魏某就该情况向司法机关作证,其证人证言是传来证据,也是言词证据、有罪证据、直接证据。之所以是传来证据,是因为其证言是转述别人的话。司法考试刑诉法复习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司法考试刑诉法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对于违反法定程序,以非法方法获取的证据,原则上不具有证据能力,不能为

7、法庭采纳。...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刑事诉讼中的确立,是价值权衡的结果:如果允许将非法取得的证据作为定案根据,有时对查明案情、实现国家的刑罚权是有帮助的,但这样做又是以侵犯宪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违反程序公正为代价的;反之,如果将非法取得的证据一律排除,又可能影响到对犯罪的查明和惩治。从近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趋势来看,人权保障的价值目标愈来愈受到重视,日渐成为一种优位的价值理念,当惩罚犯罪与人权保障发生冲突时,各国越来越倾向于优先保障人权。因此,各国立法均在一定程度上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为了兼顾惩罚犯罪的客观

8、需要,多数国家又确立了一些例外。  一般认为,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利于遏制非法取证行为,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有利于执法、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高业务水平,防止和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促进司法文明;有利于制止国家机关的违法行为,防止国家权力对个人权利的任意侵犯,以加大人权保障的力度。  在我国,为保证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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