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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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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入户新政策: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实施细则11月04日讯,为统一和规范全市人才积分制入户工作,加快人才入户办理,根据《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申请对象(一)基本条件。申请入户我市,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条件: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2•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超生的,必须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5年,且夫妻双方接受处理完毕;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3•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4.在广东省内参加
2、社会保险。5.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二)积分条件。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建立积分指标体系,对申请人申请入户的条件进行量化评分,当申请人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100分时,经公示无异议的,获得入户资格。二、申请积分制入户所需资料申请人申请时,应一次性提交所需资料(属本人持有证件证明的收取复印件核验原件,属专为本次申报出具的证明材料收取原件,下同)。需随迁人员的,应在申请时一并提出。(一)基本资料。申请人提出积分制入户申请时,应完整提交以下基本资料:1•申请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2•
3、申请人本人有效《广东省居住证》。3•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4•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的声明(现场填报)。5•在莞就业、经商证明材料。(1)就业的,提供以下任一种材料: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单位证明;(2)以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等形式在莞工作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3)经商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4)代理制保险营销员,通过核查其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情况作为在莞从业的依据。6•目前在我市参加社保的,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目前在省内其他城市
4、参加社保的,提供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二)积分材料。申请人应按照《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计分标准》,提供相应积分项的证明资料,不能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不得通过审核或加分。《东莞市积分制人才入户计分标准》各积分项目提交材料要求如下。1•文化程度。申请人提供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及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中国中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必须是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在教育部学信网或广东省人力资源部门技工教育网站上能查询到
5、个人学历信息的,可不用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但必须在递交申请当日向受理点提交以上网站有效的验证查询码)。2•职业资格。申请人提供职业资格证书。3•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在我市参加社保的,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在省内其他城市参加社保的,提供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4•就业居住时间。选择以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年限计分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由社保部门直接核实;选择以工作年限计分的,提供劳动合同(2008年前的劳动合同须办理鉴证),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核;选择以在我市经商营业年限计分的,提供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
6、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由工商部门审核;选择以居(暂)住证核定的,提供历年流动人口居(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四种计分方式四选一)。5.居所情况。提供申请人本人或随迁人员(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自有居所的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合同备案的购房合同(非住宅类房产、自有居所所在镇街与申请入户镇街不一致的均不加分)。以随迁人员名下的自有居所申请加分的,须同时提供能证明申请人与随迁人员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出生证。6•年龄情况。由积分制入户信息管理系统自动评分。7.参加我市社区志愿服务、志愿者服务。参加我市志
7、愿者服务的,提供由镇街团委、志愿者协会开具的《东莞市积分制入户志愿服务情况申请表》和《志愿服务记录表》时数证明;参加我市社区志愿服务的,提交《社区志愿者服务积分入户审核表》。&参加义务献血。提供东莞市中心血站出具的《无偿献血证》。9•慈善捐赠。提供慈善组织捐赠证明。10.纳税情况。填报《纳税情况登记表》,并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缴税凭证。11•科技方面。提供发明专利或优秀科技成果相关证书。12•纳入我市计划生育属地管理。由本人申报《东莞市人才入户、积分制入学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已上环的,提交上环证
8、明或现居住地计生服务所出具的半年内的查环查孕证明;已结扎的,提交结扎证明。13.镇街引导。由积分制入户信息管理系统自动评分。三、积分制入户申请办理程序申请积分制入户的,按照“一口受理、并联审核”的要求,由各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受理,相关职能部门和机构负责审核、评分。(一)申请受理。申请人有自有房产的(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自有房产),可向自有产权居所所在镇街的新莞人服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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