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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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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西市人民医院(兰大二院定西医院)聘用制职工转人事代理及候人事代理管理(暂行)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人事管理,鼓励聘用职工向上向好,拼搏奉献的精神,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稳定职工队伍。通过医院第七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2016年6月15日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进行聘用制职工转人事代理、候人事代理工作。本办法适用于在院医疗、医技、护理、行政后勤岗位的所有人员。一、实施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二、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本职工作;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遵纪守法;3.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尽职
2、尽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爱院精神,积极参与医院改革和发展。三、具体条件1.人事代理条件:(1)在本院医疗技术、行政后勤岗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参照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及候人事代理管理暂行办法实施;(2)本科(非全日制)或全日制大专学历,在我院相应岗位工作满8年(护理岗位7年)的聘用制人员且取得助理级(师)任职资格;-5-(3)大专(非全日制)或中专学历、在我院相应岗位工作满10年(护理岗位9年)且取得助理级(师)任职资格的聘用制人员;(4)上述条件中所学专业(学历)与所从事专业应相符,并取得相应资格证。2.候人事
3、代理条件:(1)符合1中(1)(2)(3)但未纳入人事代理的人员;(2)本科(非全日制)及全日制大专学历,在我院相应岗位工作满8年(护理岗位7年)且取得员士级(士)及以上任职资格的聘用制人员;(3)大专(非全日制)及中专学历,在我院相应岗位工作满10年(护理岗位9年)且取得员士级(士)及以上任职资格的聘用制人员;(4)学历与从事岗位不符的聘用制职工,本科(非全日制)及全日制大专学历,在本院相关岗位工作满10年的聘用人员;中专及大专学历,在本院相关岗位工作满11年的聘用职工;行政后勤岗位工作满12年以上的聘用制职
4、工,有相应岗位等级证。四、突出业绩在转人事代理工作中,对于工龄满4年以上的聘用职工,在本岗位工作中成绩突出,符合下列八项条件中的三项,可不受工龄、资历的限制,破格纳入人事代理。1.在任职期内两次获得医院季度明星;-5-2.获全省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包括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2次以上;或市委、市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2次以上;或市卫生系统授予专业技术先进称号(包括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3次以上(含单位);3.在市级媒体发表稿件及报道个人工作相关(不包括院报、院刊)30篇以上(含30篇),或省级、国家级媒体发
5、表稿件及报道6篇以上(含6篇);4.院内组织的考试中,考核成绩达到95分以上(任职内平均成绩);5.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经院内组织认定,达到预期效果;6.由本人独立撰写的本专业国家级论文1篇或省级论文3篇;7.主持(前2名)完成的本专业科研成果获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或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8.作为前4名完成的省级本专业科研成果鉴定或作为前2名完成本专业市级科研成果鉴定(以鉴定、验收证书或文件为准)。五、考核程序1.个人申请本人填写申请表(见附件),经科主任、护士长确认签字后,交人事部初审。2.信息核对本人持
6、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人事科进行审核并交复印件存档。(所有证件以原件为准)3.资格审查人事部组织院务部、党务部、医务部、护理部、财务部-5-等部门对各种资格进行审查,近三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有护理差错事故或医疗纠纷,医德医风不良记录等(由党务部、医务部、护理部审核);(2)违规违纪、行政处分等(由党务部、院务部审核);(3)病假达120天(全年累计)、事假达45天或病事假累计达90天,工龄中断超过6个月者,长期不在岗者(由人事部审核)。4.考试、考
7、核(总分100分)医院组织对符合资格者进行理论和技能考试,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考核答辩。(1)笔试、实践部分(40%);(2)综合考核(25%):包括科室主任评价(5%)、科室同事评价(10%)、服务对象评价(10%);(3)专业委员会考核(25%);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个人述职、答辩、评审。(4)民主测评(10%):召开全院职工大会(每个科室选派若干名职工代表)进行民主测评打分;5.加分项核定(最高不超过3分)(1)职称:取得相应资格证者助理级(师)1分、中级2分;(2)工龄:来院工作满一年加工龄分
8、0.2分;(3)荣誉称号:上级部门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省部级3分、地厅级2分。其他荣誉称号0.5分;-5-(4)见义勇为、积极参加公共卫生事件、抢险救灾并作出突出贡献等专家小组讨论确定的加分。6.考核汇总后将拟确定人选,提交院党政联系会研究决定7.院内公示8.发文聘任六、其他事项1.本办法未尽事宜,由院务部、医务部、人事部和绩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本办法根据医院发展情况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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