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1572990
大小:48.18 KB
页数:4页
时间:2019-01-13
《街区商贸中心建设工作意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街区商贸中心建设工作意见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服务业优先发展战略”和“三大倍增计划”,加大新市镇建设力度,丰富新市镇服务业业态,根据《关于印发县服务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进一步推进我县镇(街道)商贸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一、目标任务至XX年,各镇(街道)基本建成“五个一”商贸中心,即有一条200米左右的商业街,一家XX平方米以上的超市,一家1000平方米的宾馆(酒店),一个XX平方米以上的农贸市场,一家10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饭店,打造集聚效应放大、文化底蕴彰显、建筑风格鲜明、基础设施完备、拉动消费明显的镇(街道)商贸中心,形成县、镇两级较为完备的商贸网络体系。二、工作措施(一)规划
2、引导第4页共4页镇(街道)商贸中心的规划、建设必须以镇(街道)总体发展规划为指南,按照新市镇、镇(街道)商贸流通产业等相关发展规划开发建设。一要讲求科学。要认真编制镇(街道)商贸中心建设规划,重点规划好商业街、大型零售商店、餐饮等商业网点及配套设施,合理设置业态结构和经营结构。二要广泛认证。镇(街道)商贸中心规划应反复征求意见、反复论征修改,特别应征求商家的意见,增强商业中心规划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三要注重可行。要注重落实“三大功能”,即购物消费、休闲娱乐、商务。要重视“三种模式”的选配,即“中心广场+主体商业设施+其他业种网点”、“广场+商业街”和“商业街+主体商业设施+其他业种网点”三种模式
3、。(二)要素支撑在土地要素上,对工作起步早、项目规划科学合理、示范带动作用强的镇(街道)商贸中心给予适当用地指标支持。在资金要素上,一要建立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投资的多元化投资机制。以公共财政资金为支点,撬动社会资金,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参与新市镇的公用设施投资建设。二要借助经营性服务项目的引进,实现以地生财,滚动开发。三要盘活资产,拓展镇(街道)融资平台。(三)政策支持1.对镇(街道)商贸中心规划编制经费给予50%补助。实施“五个一”工程(不包括商业街)情况进行工作经费补助,按当年新开工一个工程补助10万元,建成营业一个补助10万元。2.对新建(购置)建筑面积达到XX平方米以上的超市,按每平方
4、米100元给予投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租赁经营建筑面积达到XX平方米以上的超市,且租赁期限10年以上的,给予5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租金补助。3.对新建(购置)建筑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的宾馆,按每平方米100元给予投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租赁经营建筑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的宾馆,且租赁期限10年以上的,给予5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租金补助。第4页共4页4.对新建(购置)建筑面积达XX平方米以上的农贸市场(含农加超),按每平方米150元给予投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5.对新建(购置)建筑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饭店,按每平方米100元给予投资补助,最高不超过50
5、万元。对租赁经营建筑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饭店,且租赁期限10年以上的,给予5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租金补助。6.对镇(街道)引导市场主体新建成一条200米左右的商业街,一次性奖励镇(街道)50万元,专项用于“商业街”招商工作和建设、整治经费补助。7.对完成“五个一”工程的镇(街道)给予50万元的经费补助。(四)突出招商各镇(街道)要把加强镇(街道)商贸中心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好商贸中心建设骨干项目的包装,积极制定镇(街道)商贸中心建设的配套政策,大力招商引资,吸引社会投资者和外地投资者投资建设镇(街道)商贸中心,加快全县镇(街道)商贸中心建设步伐。(五)强化配套要加强商贸中心
6、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特别要加强商贸中心的停车场(位)、公共活动空间以及公共厕所、休闲广场、绿化景观、广告设施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商业中心功能。(六)重视管理第4页共4页要抓好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商贸中心道路、河道等的日常保洁工作。大力实施道路硬化、亮化、绿化和美化工程。规范商贸经营活动,取缔影响镇容镇貌的各种亭棚等违章建筑,解决占道经营、店外作业、马路市场等违规问题。加强社区物业和社务管理,积极引导社区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倡导和培养与新市市民文明素质,增强新市镇建设和商贸中心的活力。三、组织领导(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三产、经贸、财政、建设、工商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镇(街道)商贸中心
7、建设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商贸中心规划建设和“五个一”工程项目推进。(二)强化考核将镇(街道)商贸中心建设纳入对镇(街道)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重点考核“五个一”项目建设进度,推动各镇(街道)加快商贸中心建设步伐。(三)营造氛围要加强镇(街道)商贸中心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在全县营造你追我赶、扎实推进的工作氛围。本意见不适用武原街道,由县三产发展局负责解释,自发文年度起实施。第4页共4页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