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办法试行

三亚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办法试行

ID:31462259

大小:101.00 KB

页数:16页

时间:2019-01-10

三亚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办法试行_第1页
三亚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办法试行_第2页
三亚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办法试行_第3页
三亚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办法试行_第4页
三亚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办法试行_第5页
资源描述:

《三亚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办法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三亚市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经营行为,保障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交运发〔2011〕147号)、《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10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小微型客车租赁(包括汽车共享)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小微型客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小微型客车经营者将9座及9座以下小微型客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

2、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汽车共享是指以分钟或小时等为计价单位,利用移动互联网、全球定位等信息技术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自助式车辆预定、车辆取还、费用结算为主要方式的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第四条 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管理相关部门职责:(一)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本市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工作,牵头制定小微型客车租赁发展规划和租赁网点、停车场地规划,研究建立与公众出行需求、城市道路资源、停车资源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推进社会停车场、-16-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等交通枢纽小微型客车租赁营业网点以及客流密集区域停车站

3、场建设管理。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工作。(二)市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负责小微型客车租赁价格活动的监督管理,协调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三)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参与制定小微型客车租赁发展规划,对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的小微型客车租赁发展规划和小微型客车租赁网点、停车场地规划,进行整体平衡后融入全市总体规划。(四)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参与制定小微型客车租赁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建立与公众出行需求、城市道路资源、停车资源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五)市公安机关负责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的治安、租赁车辆依法登记、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对道路

4、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置,指导、监督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建立、完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承租人身份查验及登记制度,督促其完善治安防范措施。(六)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主体的工商登记,依法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主体的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七)市科技工业信息化部门负责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财政补贴政策落实,对享受财政补贴的新能源租赁车、充电桩等基础设施进行审核。(八)区综合执法部门负责辖区内人行道上-16-小微型客车租赁的停放秩序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的发展,应当遵循规范管理、低碳环保、安全运行的原则。鼓励以下

5、经营行为:(一)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二)发展多种服务模式,开展异地还车、电话、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应用预订、取还车和电子支付等服务;(三)与旅游景点景区及酒店、旅行社、公共交通企业开展合作,增加服务网点;(四)使用燃气汽车、纯电动汽车等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第六条申请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非本市法人应当在本市设立企业法人机构,在本市依法纳税;(二)具有本地牌照经检测合格的9座及9座以下小微型客车,车辆技术性能等级、类型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行业规定的标准,并且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在运力紧张情况下,经市政

6、府同意,外地牌照租赁车辆可在本市从事租赁业务;(三)从事汽车共享的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及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规定的纯电动等新能源汽车;(四)从事租赁业务的车辆数量不低于-16-20辆(含20辆);(五)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自有或从第三方正式租赁且具有正式租赁协议的停车场面积不少于本企业50%小微型客车租赁车辆停放面积;(六)有保障服务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车辆安全技术岗位上按规定配备具有初级及其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七)有健全的企业安全生产、车辆管理、服务规范、投诉举报、车辆救援、事故处

7、理等管理制度;(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 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经营者应当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二)企业章程以及相关管理制度;  (三)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四)经营和办公场所的权属证明或者租赁合同;(五)企业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件和聘任合同;(六)租赁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且车辆所有人与经营者名称相符;(七)租赁车辆符合本省执行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车辆上路行驶的其他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八)租赁

8、车辆已按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