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1335135
大小:111.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01-08
《关于马克思产权理论的研究综述》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关于马克思产权理论的研究综述 【摘要】学界对马克思产权理论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随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关于马克思产权理论的著作、文章大量涌现。对马克思产权理论的研究,一直以来有力推动着我国所有制和产权改革。系统梳理马克思产权理论研究状况,对推进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研究、正确指导当前产权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产权理论产权所有权现代西方产权理论 随着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产权”的提法写入了党的文件中,比如:“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现在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产权清晰、
2、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等等。鉴于此,学术界出现了对马克思产权理论的研究探讨。相关研究涉及方方面面,本文围绕着马克思有无“产权”理论,马克思产权理论的主要内容,马克思产权理论与现代西方产权理论的区别与联系等方面做了一些收集、整理与概括。 一、马克思产权理论是否存在 马克思是否论述过产权理论,学术界一直以来有所争论,部分观点认为马克思只有所有制理论而没有产权理论,部分观点认为马克思所有制理论就是其产权理论。 一种观点认为,存在马克思产权理论。马克思的著作译本中虽然
3、很少出现“财产权”或“产权”9的字眼,但马克思研究了复数形式的财产权或产权,甚至论述了复数形式的财产权或产权中所包括的各项权利: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经营权、索取权、继承权、不可侵犯权等一系列法的权利。与马克思相比,科斯只在为数不多的文章中讲过产权,从概念到观点都不清晰,在深度上和广度上都无法与马克思的产权理论相提并论。 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还指出,国外有的比较尊重历史事实的经济学家是承认马克思产权理论的。吴易风断言:“马克思产权理论经历了逻辑检验、历史检验和实践经验,已经被证明并将继续被证明是社会科学史上的第一个系统的产权理
4、论,而且是迄今为止社会科学史上的唯一科学的产权理论。”(吴易风,1995)。学者程恩富也强调,《资本论》第一次构建了人类思想发展史较完整的产权经济体系(程恩富,1997)。甚至西方学者S?平乔维奇(1988)也认为:“尽管产权的重要性已为马克思之前的社会主义者所承认,但是马克思第一次提出了产权理论”,“马克思是第一位有产权理论的社会科学家。” 针对上述观点,另一种意见是,“产权”的提法来自科斯,不能认定马克思有产权理论。首先,马克思有自己的所有制理论,但将“财产权”等同于“产权”,从而认定马克思使用过“产权”用语是不科学的。其次,自
5、从科斯因“科斯定理”以及“产权”理论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后,“产权”概念已经有了其特定内涵。将大大早于他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所有制理论硬是打上科斯的印记,既不符合事实,也不合乎逻辑。最后,即便对产权理论有着研究的外国学者认为马克思是产权理论的“第一人”9,也不足以认定马克思有产权理论,正像不能因为外国有学者反对马克思主义就认定马克思主义不正确一样。 二、马克思产权理论的主要内容 在认为存在马克思产权理论的学者中,对马克思产权理论的主要内容在理解上是不尽相同的。经过对学者们的研究进行归纳和梳理,认为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
6、几个方面。 (一)关于产权的起源 关于产权的起源问题,马克思产权理明确区分了公有产权和私有产权的不同起源,提出私有产权是在生产力发展基础上由公有产权演变而来的,公有产权是产权形成的起点。于鸿军指出,人类社会最初的产权关系是公有产权,是与当时低下生产力结合的原始公有产权,它是自然形成的产权安排。私有产权是在公有产权的基础上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形成的。私有产权的产生和发展与原始社会晚期家庭的行为方式及其演变密切相关,当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血亲民族部落在原始共同体内部成长并导致后者的分裂从而产生具有独立经济意义的家庭时,私有产权的产生也就成
7、为必然和可能。(于鸿军,1996) (二)关于产权制度的历史演变 研究者认为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来研究产权的历史演变,认为在原始的土地财产阶段,产权主体是共同体,产权客体是土地财产,存在所有制,不存在所有权。在劳动工具产权阶段,产权主体是拥有劳动工具的劳动者,产权客体由自然条件发展为劳动生产要素,产权性质是劳动者所有权。在生活资料产权阶段,劳动者只是生活资料的所有者,土地、劳动工具,甚至劳动者本身也不归劳动者所有。9 到资本主义阶段,劳动者没有土地、生产资料等所有权,只有劳动力所有权。土地、生产资料等财产归属资本家。所有权不仅表现
8、为占有别人无酬劳动或产品的权利,而且转化为日益扩大地占有别人无酬劳动或产品的权利。产权发展的最终结果是社会所有制,即联合起来的劳动者主体共同占有财产客体。(吴易风,1995;陈建兵,2007)。 马克思总体上认为共产主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