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三分制试点改革现状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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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行政三分制试点改革现状认知【摘要】行政三分制改革是我国大部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本文从行政三分制内涵、行政三分制意义、行政三分制现状等方面对我国的行政三分制试点改革进行分析认知,对改革进程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明晰。【关键词】行政三分制;试点改革;现状;认知一、行政三分制内涵分析(一)定义解析“行政三分制”指的是将行政权力内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三项职能相对分离并且由不同的行政机构分别行使三种不同的权力,形成三者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政府权力运行模式[1]。它以行政权的重新划分、行政职能的优化合并、行政机构的重组为切人口,把决策、执行、监督职能按

2、照一定的原则合理配置,构建一套新的行政运行机制。⑵(二)学术争论借助对中外行政三分制比较研究文章的研读,会对我国当前的行政三分制改革提出很多疑问。随着“行政三分制”的逐步推广,这个概念也引起了学术界的争论,主要是职能权限说和权力分离说。职能权限说更多的将行政三分制的重点放在对行政三分制功能的认识上,即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权力制约;提高效率和加强监督。[3]从根本上界定其不是一个“权力”的问题,所分的是“事权”,不是''法权”,是实施法定权力过程中事务管理的权限,包括决策的权限、执行的权限、监督的权限,都是“治权”或“职权”的相对分离、制约和协调。权力分离说则认为,行政三分制是以行政权的

3、重新划分、行政职能的合理配置、行政机构的重组为切入口,构建一套新的行政运行机制。涵盖分权、重组、创新、协调等方面内容,目标是要重新定位政府的职能,强化政府权力的公共服务性质。政府按照大行业、大系统的原则设立若干决策局,就每个决策部门的关联业务,设置相应的执行局。现阶段,我国推行的行政三分制改革更多的是偏向马敬仁教授主导的职能权限说。二、研究行政三分制的意义首先,行政三分制将政府的决策职能与执行职能相对分离,决策职能相对集中,建立决策的“大部制”,执行职能相对专业、分散,实现执行机构的专业化和社会化,提高政府管理的科学化和理性化水平。实现权力的科学配置和规范运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转

4、变政府职能的效果。其次,行政三分制在一定程度还可以形成权力制约,防止“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行政三分制通过行政权力的合理分解和配置,确实有可能达成权力制约的效果,同时也有利于权力运转顺畅、提高效率,从而使决策更科学民主,执行更迅速有效,监督更客观公正。至于加强监督,则与权力制约有异曲同工之效。再次,行政三分制通过对政府的决策职能和执行职能分离整合,将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转变政府职能的效果。实行行政三分制,配合当前大部制改革的整体进程,职能划分和机构设置,明确政府与社会的职能分工。三、行政三分制现状(一)取得的成果政策导向方面。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及,要"按照决策、执行

5、、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对比两个报告,在论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者关系时,党的十七大报告增加并强化了“相互制约”的内容。2008年2月,党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在京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在这份纲领性文件中,除对党的十七大报告有关精神做进一步阐释外,还提出'‘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完善行政运行机制”。年底出台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更是明确而具体地指出,'‘支持深圳市等地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

6、调的要求,在政府机构设置中率先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学术成果方面。深圳市政府开始以“行政三分制”为基本思路的行政改革和政府管理创新,引发了我国理论界对'‘行政三分”问题的讨论热潮。2003年、2004年以行政三分为主题的期刊论文达到205篇之多。但随着深圳市政府改革方案的难产和变异,学术界对此研究热情逐渐冷却,从2005年至2009年,对行政三分制研究的论文数量急剧下降。自2010年至2013年11月,关于行政三分制的学术期刊论文成果又呈现迅猛增长趋势,根据中国知网的统计数据达到了321篇。当前,深圳市“行政三分制”改革取得的进展是有目共睹的。原来在“行政三分制”制度设

7、计推广阶段中,存在的机构难撤并、人员难分流、社会不理解三大挑战,已得到了初步解决。深圳按照方案,把此次调整中减少的15个政府机构,分别按照职能相应归属合并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等七大决策部门。在改革思路上,深圳市政府设计了“办”、“委”、“局”的政府架构,决策、执行、监督基本分开,与过去一脉相承。根据方案,“办”主要协助市长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委”主要承担制定政策、规划、标准等职能,并监督执行;“局”主要承担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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