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试行细则.doc

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试行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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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试行细则一、实施范围1、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县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经县编办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2、事业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执行,纳入岗位设置管理。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

2、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细则。二、岗位类别设置5、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6、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控制标准是:(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第12页共12页(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

3、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设置的50%;(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5)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有具体规定的,按照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执行;(6)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7、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核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殊岗位,主要

4、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三、岗位等级设置(一)岗位等级设置。8、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等级,根据国家确定的事业单位通用岗位等级,结合我县实际进行划分。国家确定的事业单位通用等级见《事业单位岗位等级表》(附表1)。(二)管理岗位等级设置。9、根据我县实际,管理岗位分为4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七至十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现行的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七至十级职员岗位。第12页共12页10、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

5、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11、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职员岗位设置,按照县编办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设置,按照县编办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确定。其他承担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设置,应保持合理的结构比例。12、未定机构规格、领导职数的事业单位,由县人劳局、县编办确定规格、领导职数后,按照10、11条规定执行。13、事业单位中的党群组织,除国家和省、市有具体政策规定外,原则上不单独设置职员岗位,其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己聘用的工作人员范围内,按照各自章程或法

6、律规定产生。(三)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14、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七级,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第12页共12页15、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

7、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确定。16、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岗位设置,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区分正副高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可设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原则上可暂设至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有具体规定的,按照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执行。17、事业单位确需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在省内享有盛誉、业内公认、贡献突出,且符合任职条件的专家、学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逐级报省人事厅核准。核准后本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数量

8、应相应减少。18、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0.5:3:6.5。具体控制标准按照《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附表2)执行,其中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为上限。第12页共12页19、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是: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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