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地租理论对我国农村土地政策改革的启示

马克思地租理论对我国农村土地政策改革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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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马克思地租理论对我国农村土地政策改革的启示摘要: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这三项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岀的明确任务。当前我国正加速城市化进程,在农村土地联产承包制的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征地租地的补偿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都是关系国计民生。以马克思地租理论为视角并结合当前经济条件,探讨地租理论对现行农村土地政策的重要启示。关键词:马克思地租理论土地所有权农村土改在古典经济学中,工资、利润、地租认为是国民经济中三大利润的源泉,因此土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必备条件,同时土地政策改革也伴随着我国从传统的计

2、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中央政府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岀了新的农村土地改革制度政策:〃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地租理论无疑为我们分析现行土地政策合理性、探讨地租本质起着积极作用。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地租是古典经济学和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的_个重要概念。在马克思之前,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派已经对地租进行了研究,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威廉?配第、詹姆斯?安德森都在这个领域里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但在政治经济学史上,亚当?斯密是真正系统地研究了地租理论。在

3、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中,大卫?李嘉图把地租理论推上了最高峰,被称为地租理论的真正创始人。马克思通过对前人所硏究有关地租理论的批判和继承,从而创建了马克思地租理论,认为资本主义地租本质就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之一,突出地租的三种形式:绝对地租、级差地租和垄断地租。(-)级差勰马克思级差地租理论建立在批判的吸收前人理论成果基础上所展开的硏究。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级差地租实质上终究只是投在土地上的等量资本所具有的不同生产率的结果将级差地租分成两种形式:级差地租I和级差地租n。级差地租I是投入不同地块上等量的资本,由于土地的肥沃程度和地理区

4、位优劣不同所产生的超额利润转化的地租。级差地租n是对同一土地连续增加投资而有较高的劳动生产率所产生的超额利润所转化的地租。(二)绝对瞬绝对地租是由于土地私有权的存在,租种任何土地都必须缴纳的地租。〃在分析级差地租时,我们是从最坏的土地不支付地租这一前提出发的;或者用更_般的说法就是:只有这样一种土地才支付地租,这种土地的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低于调节市场的生产价格,因此,就产生了超额利润,超额利润就转化为地租。在现实生活中,建筑地段地租、矿山地租、公交车租金收入等均可以看成是绝对地租,是地租理论在实际生活中的体现。(三)垄断地租当资本主义

5、农业生产力发展到较高阶段,农业资本有机构成高于工业时,由于土地私有权垄断还存在,绝对地租还会继续存在,有人把它叫做另一种意义上的绝对地租——垄断地租。就农业垄断地租而言,垄断地租是指由某一特殊地块的产品的垄断价格带来的垄断超额利润所形成的地租。某些地块具有特别优越的自然条件,能够生产出某种名贵和稀有产品。这种产品就可以按照不仅高于生产价格也高于价值的垄断价格出售。二我国农村土地改革中的缺陷及问题1949年后,农村土地制度经历过四次较大变革的阶段:第一阶段是土地改革阶段;第二阶段是农业合作化阶段;第三阶段是人民公社化阶段;第四阶段是农民

6、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阶段。从1979年以来,我国在总结以前的经验中,对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安排进行了一次重大的调整,提出了将土地使用权分离出来交给农民家庭承包经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无疑成为中国土改成功的范例,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经济主体的内在要求。但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弊端开始渐渐凸显,尤其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其弊端更加突岀,现已成为农民增收的瓶颈。三、马克思地租理论对农村土地政策改革的启示首先,对于级差地租口所属权问题。在我国现阶段土地所有制下,马克思所讲的级差地租II就是农户的收入。马克思说,〃一

7、块已耕土地,和一块具有同样自然性质的未耕土地相比,有较大的价值〃0在农民看来,在承包期长期不变的情况下,他们在土地上的投资会带来高额的回报,政府采取增产增收税,还给予扶持,这样势必激发广大农民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改变农业的生产方式转变,从而推动着农业向高效率的集约式经营发展。其次,政府扶持保障农民利益。政府还应依据马克思地租理论中关于级差地租II的各种组合情况,即在农业生产丰收或歉收时,他们在自己的土地上不断地投资,可往往是丰收时农产品价格低,甚至卖出全部产品才够成本或不够成本,即丰产不丰收;而歉收时农产品也卖不岀好价钱或者根本还不够自

8、己一家一年的口粮。所以政府制定、采取相应的政策与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的利益。最后,加快土地流转机制。中国整个区域农业发展是极不平衡的,土壤肥沃或地理区位较好的土地会获得多一些的报酬,所得的这些报酬一部分归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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