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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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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某部办公厅沈副主任接到几份登载任免有关人员的《人事信息》。其中,第一份是国务院任命五位同志为有关司副司长,相应免去有关同志的职务;第二份是某人大常委会任命一位主管全省农业的副省长,并免去他原职务;第三份是某市电子办任命一批所辖电视机厂、广播器材厂等车间主任的信息;第四份是某市人民政府任命一名农业局长,并且该农业局长仍是该市人大常委委员。请问:沈副主任接到的《人事信息》中哪项任免合法?哪项任免不合法?并说明理由。答:按照国家公务任免权的有关规定,《人事信息》第一份登载国务院任命五位同志为有关司副长的做法是合法的,因为国务院各工作部门非政府组成
2、的人员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由国务院任免;《人事信息》第二份登载的省人大常委会任命一位主管全省农业副省长的决定也是合法的,因为在省人大闭会期间,省人大常委会可以决定副省长的个别任免;《人事信息》第三份登载的做法不合法,市电子办无权直接任命企业内设机构车间主任职务,应由厂长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任命;《人事信息》第四份登载的做法也不合法,因为市政府无权任命政府的工作部门首长;作为市政府组成人员的工作部门首长,只能由市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且一旦任职就不应再担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二、段某,男,46岁,某单位人事科长。段某在当人事
3、科长期间,于2009年4月15日,在上级主管部门批给的招工指标中,利用职权私自安插其亲友5人。对此,本单位职工潘某向上级纪检部门写信揭发,使段某受到通报批评,其私自安插的5人也被除名。之后,段某借调整工资之机,捏造、散布潘某流氓行为,致使潘某未能升级。潘某向纪律检查机关提出控告,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段某撤职的行政处分。答案:我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
4、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申诉、控告、检举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段某打击报复控告人,是对公民宪法权利的公然侵犯,理当受到处分。...三、2002年春节期间的一天下午,G市法院法警大队副队长杨某与行政庭副庭长敖某等一行四人,身着警服、驾驶警车来到街心路口,见大街上人多车挤,便拉开警笛借人行道穿行向前。由于车速过快,将停在路边下客的一辆新“的士”的车门刮破一道口。“的士”司机上前理论,杨某称:“我们在执行公务,你为何不让道,你自认倒霉吧”!“的士”司机说:“我是替老板开车,现在新车被你们刮
5、坏,怎么也得有个说法”。双方遂争吵起来。杨某等人又是凶又是骂,将“的士”司机推到一边扬长而去。第二天,“的士”司机找到市法院领导,要求解决问题。经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杨某等人当天是开着警车去一企业老板处吃拜年饭,并非执行公务。遂决定给予杨某、敖某等警告处分,并责令由其个人赔偿“的士”司机的损失。“的士”司机不服,认为人是法院的法官,车是法院的警车,应当由法院承担赔偿责任。$oua]8! 请问:MA-$aN_( (1)本案杨某等人的法律身份如何?wA~Nfn^ (2)本案杨某等人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公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理由是什么?x.r`
6、( (3)本案肇事方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还是民事赔偿责任?_fyw 【参考答案】XWUTb@ (1)杨某等人在本案中是公民身份。Y3zO7*-@ (2)杨某等人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个人行为,因为该行为与执行职务无关。k?8W2fC (3)本案应由杨某等承担民事赔偿责任。LBlz 4.某乡有一民营食品加工企业,由于产品质量过硬,适销对路,近年来产品畅销全国各地,效益良好,初成“名牌”发展趋势。该乡政府干部三番五次劝该企业主扩大经营规模,带动全乡经济发展,并强调“只有上规模,才会有效益。”企业主一直不以为然,政府干部感到很失望。请问乡
7、政府干部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答:...错误。企业规模扩大,可以对生产过程进行更细的分工,可以节省推销费用、流通费用;大量采购原材料可以节约成本。而企业规模扩大,不仅可以获得企业规模经济的好处,而且可获得一个企业内连续的加工生产过程的总产品效益,对经济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化利用,可以避免承担更大的风险。但是,规模经济与生产技术水平、管理人员素质、管理手段和现代化程度等因素密切相关,因而并不意味着工厂或公司的规模越大越好。如果超过了一定规模程度,不但难以取得规模效益,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会加大企业生产经营成本,造成规模扩大而经济效益降低的局面。同时
8、,乡政府干部的做法也不符合政府职能转变和现代企业制度关于政企分开的机关要求。五、李某系某市公安(分)局副局长,其在任期间出勤不出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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