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0941912
大小:408.00 KB
页数:25页
时间:2019-01-04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办事指南与竣工验收办事指南》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办事指南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办事指南—、适用范围木指南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的非煤矿矿山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事项的办理。二、事项名称和代码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0962)三、办理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办理机构名称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办理权限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上海市范围内的非煤矿矿山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不包括以下内容:国务院另有规定。(三)审批内容非煤矿矿山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四)法律效力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经上海市安全牛产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施工。(五)审批对象在上海市范围内中请非煤矿矿山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企业。五、审批条件(一)准予批准的条件:1.非煤矿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符合以下规定:牛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初步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1)设计依据;(2)建设项目概述;(3)建设项目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及周边环境安全分析;(4)建筑及场地布置;(5)重大危险源分析及检测监控;(6)安全设施设计采取的
3、防范措施;(7)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8)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要求;(9)工艺、技术和设备、设施的先进性和可靠性分析;(10)安全设施专项投资概算;(11)安全预评价报告屮的安全对策及建议采纳情况;(12)预期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13)可能出现的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14)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定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二)不予批准的情形:1.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设计审查不合格:(1)无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文件的;(2)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的;(3)安全预评价报告由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编制的;(4)设计内容不符
4、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的;(5)未采纳安全预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H未作充分论证说明的;(6)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六、审批数量无审批数量限制。七、申请材料(-)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建设单位申请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报件要求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原件3纸质提交文件、资料应加盖单位印章。2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复印件1纸质同上3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原件1纸质同上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原件
5、1纸质同上5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复印件1纸质同上(三)申请文书名称《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表》;八、审批期限(-)受理期限5个工作日。(二)审批期限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九'审批证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十、收费依据及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H、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1.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公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我局职权范围内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行政许可格式文书等,有权要求我局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和提供准
6、确、可靠的信息;1.中请人向我局提出行政许可中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中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2.在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我局法定职权范围内,中请人有权向我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并要求我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定条件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同时出具加盖本局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3.申请人向我局提岀行政许可申请,我局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时,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在提交申请材料的五口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我局逾期不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或者申请人按照我局告知的补正要求补正全部申请材料后我局仍不受理的,申请人有权要
7、求我局依法改正;4.我局如不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说明延长期限的理由并在法定的延长期限内作出决定;5.对依法需要听证、专家评审和公示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6.对中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中请,我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中请人有权要求我局颁发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加盖我局印章的行政许可证件;我局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