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证券投资的法律冲突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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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跨国证券投资的法律冲突问题研究孙南申颜林*在跨国证券投资屮,如果法律关系的主体分屈于不同的国家(或属于同一国家的不同法域)、或者证券发行和交易的行为具有跨国性,则属于跨国的证券投资行为。由于在政治体制、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证券监管政策等方面的差异,各国在其证券法屮对证券发行与交易者的主体资格及客体范围、发行与交易的行为方式、证券上市等方面都有诸多不同的制度规定,从而导致了跨国证券投资的法律冲突。事实上,这一冲突不仅体现于各国证券法律制度的歧异,还反映在各国公司法、担保法、银行法、合同法屮与之相关的部分。深入研究跨国证券投资屮的法律冲突问题,分析

2、各种法律冲突的类型、特征,是探究跨国证券投资领域屮解决冲突的法律适用制度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充分地认识这些法律冲突,以确定如何利用冲突法制度解决证券投资法律冲突,无疑具有重要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国证券投资的法律渊源理论上,跨国证券投资的法律调整与冲突,既有其国内法渊源,也有其国际法渊源。前者主要体现为各国在跨国证券投资立法、证券法、银行法、公司法、介同法等方面的立法差界。山于就目前而言,世界上各国尚未共同制定关于跨国证券投资的国际公约,国际社会也没有出现一部关于跨国证券投资的统一实体私法公约,】因此,此类法律冲突,主要还是由各国国内法制度的

3、歧异所导致。本文并非对各国证券立法的相关内容进行逐-比较,而主耍以中国相关立法为例进行比较与说明。(一)、跨国证券投资立法投资和融资恰如一枚硬币的两面,在跨国证券投资中,一方在海外证券市场的融资行为对于冃标国的投资者來说恰恰是一种投资行为。所以此处所述Z“跨国证券投资立法”也应包括一国规制木国发行人在海外证券市场发行证券的立法,以及规制外国发行人在木国证券市场发行证券的立法。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中国的跨国证券投资立法主要冇以下两类。1、外国投资者在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和融资在中国现行外的外商证券投资政策下,外国投资者冃前主要采取三种形式对我国

4、证券市场进行投资,即投资于B股模式、QFII模式及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模式。其屮,调整B股制度的规则主要冇1995年12刀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股份冇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X1999年年6月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企业发行B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2月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境内居民个人投资境内上市外资股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QFII模式的法律规则主要是2006年8月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竹理办法》;关于外国投资者以战略投资的形式并购我国上市公司的立法主要有2005年12月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

5、布的《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等。外国公同或金融机构在屮国证券市场的融资亦是我国投资者的跨国证券投资方式之一。按照原外经贸部于1995年1月颁布并实施的《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T问题的暂行规定》,我国允许一些外国投资者将原先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改组为中外合资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直接设立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并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内证券市场发行证券。2冃前,相关立法还包括:1999年8刀原外经贸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当前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意见》、°所谓QDII制度,是指由监管当局指立符合一定条件的境内

6、机构投资者以自有资金或经批准募集的资金向国外资木市场进行投资的制度。2001年11月原外经贸部合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冇关问题的若干意见》、2002年8刀原外经贸部颁布的《关于■孙南中,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颜林,复旦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博士生,南京师范大学讲师。】但海分国际私法会议曾丁2002年通过的了《有关证券中间人持有证券的某些权利的法律适用公约》,该公约在性质上属于统一冲突法公约,不会导致缔约国与非缔约国Z间在证券实体制度上的法律冲突问题。按小国法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小国法人,所以只有从外资控股的角度,

7、小国投资者购买其所发行的证券才屈于“跨国证券投资”范畴。彳该《意见》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叮申请发行-A股或B股。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外资股转B股市场流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2、中国投资者在海外证券市场的投资和融资按照中国法律,我国的投资者尚不能直接投资于海外证券市场,而只能通过“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QualifiedDomesticInstitutionalInvestors,简称QDTI)进彳亍间接投资。*§宾盛:《我国QDII发展历程回顾》,载《现代商贸》2008年第3期。2006年4月,屮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

8、发布了《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QD1I完成了从试点到制度的转变”。°此外,我国还曾经对海外发行债券进行了规定,如1987年颁布的《关于中国境内机构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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