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0874019
大小:38.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01-04
《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来源:本站
2、 时间:2008-07-25
3、 文章点击:2
4、评论:0条
5、字体:大中小]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的经验证明,经济的增长越来越依赖于民营企业的发展。可以说,民营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但是,随着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不断提升,原有的税收优惠针对性不强、内容散乱、优惠形式单一以及支持力度小的缺陷,使得现有政策已不能满足民营企业迅速发展和扩散的要求。因此,我国现行税制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
6、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应有以下几种新思路: 一、完善增值税,通盘考虑解决民营企业的不公平待遇问题...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来源:本站
7、 时间:2008-07-25
8、 文章点击:2
9、评论:0条
10、字体:大中小]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的经验证明,经济的增长越来越依赖于民营企业的发展。可以说,民营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但是,随着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的不断提升,原有的税收优惠针对性不强、内容散乱、优惠形式单一以及支持力度小的
11、缺陷,使得现有政策已不能满足民营企业迅速发展和扩散的要求。因此,我国现行税制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应有以下几种新思路: 一、完善增值税,通盘考虑解决民营企业的不公平待遇问题... 1、修定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小规模纳税人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不能申请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向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如果要销售货物,也只能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由税务所为小规模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的规定。大部分民营中小企业不具备一般纳税人的资格,
12、只能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使得与民营中小型企业打交道的企业感到吃亏,不愿与民营中小企业发生业务往来。这严重影响了民营中小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和销售,对民营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更不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因此,建议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企业不分大小,只要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资料齐备,有固定经营场所,对所有符合要求的民营中小型企业都应享受一般纳税人的待遇。 2、实现增值税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生产型增值税的弊端在于不利于我国民营企业新增投
13、资,不利于加入WTO的民营中小企业降低出口成本,参与国际竞争。因此,应尽快转型。同时建议适当降低对民营中小企业增值税的征收率,可修改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固定征收率为浮动征收率,在3%~4%的范围内调整。 二、在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继续对民营中小企业实行低税率的优惠... 1、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由于我国外资企业实际税负非常低,仅相当于内资企业实际税收负担的1/3—1/4,因此,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并轨趋势势在必行。建议以外商投资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为基点合并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在合
14、并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同时,规范统一所得税税基,使内资、外资及不同类型的企业实行统一的税前扣除标准,规范税基。这将进一步从源头上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注入更多的公平竞争的因素。 2、改革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目前,世界各国企业所得税的实际税负均比我国低得多。如美国实行15%、18%、25%和33%的四级超额累进税率,日本为30%,德国为25%,最高税率大多低于我国,加上西方国家的税前扣除项目又较多,实际税负大大低于我国。因此,在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同时,应考虑适当降低税率,可由33%降到25%左
15、右。 三、鼓励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 1、给予高新区外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与区内企业同等税收优惠。目前实行的国家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是以其是否经国务院批准的,或是否在高新区内为标准决定的。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头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以后减按15%征收。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出口的产品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7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核定,减按10%的税率征收。建议取消按地域给予优惠的作法,改为按企业是否为高新技术产业为标准实行上述优惠政策,对处于区域外的民营企业应一视同仁。..
16、. 2、给予民营企业R&D费用的列支。我国现行的税法规定,国有、集体以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达10%以上(含10%),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应纳税额。亏损企业发生的R&D费用只能据实列支,赢利企业的R&D费用增长达10%的,其实际发生额的50%可就其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予以抵扣;超过部分,当年和以后年度均不再抵扣。从以上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至少有两点不足:首先,享受R&D费用列支优惠的企业范围太窄,仅限于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