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0873224
大小:37.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9-01-04
《挂靠车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律实务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挂靠车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律实务研讨[作者:佚名 转贴自:交通事故律师网 点击数:12005 更新时间:2005-12-13 文章录入:宋律师] 第一部分 关于挂靠 一、挂靠的含义 是指由个人或者个人合伙出资购买车辆,为了交通营运过程中的方便,将车辆登记为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资质的单位名下,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运营,并由挂靠者向被挂靠单位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 二、挂靠的特征 1、存在名义车主与实际车主。 2、车辆由挂靠人出资购置。 3、被挂靠单位不具备所有权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
2、 4、名义车主不参与经营、不获取收益。 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挂靠合同来约定。 三、车辆挂靠的类型:... 1、外挂经营与内挂经营; 2、客运车辆挂靠与货运车辆挂靠。 四、挂靠关系的法律主体 1、挂靠人:通过履行合法手续,获得以专业运输企业名义从事货运、客运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2、被挂靠企业:被挂靠的专业运输企业。 五、挂靠合同 1、挂靠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车辆产权归属,运输经营权交接、使用、丧失的处理,交通安全事故处理规定,挂靠经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签订挂靠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不能表明获取利益。 3
3、、应当公证或者律师见证。 六、挂靠关系的界定 从产权关系、运营支配、收益分配等方面界定。 七、挂靠车辆法律责任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 理论基础 1、危险责任... 2、报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等。 八、挂靠存在的风险以及被挂靠企业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 连带责任 有限连带责任 直接赔偿责任 垫付责任 九、被挂靠企业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 交通违章的罚款 不依法履行报废手续,管理部门给予的罚款处理 等等 十、收取管理服务费是否属于取得运行利益... 运输公司一般为挂靠车主代办道路
4、运输的开业、停业、歇业及车辆挂牌、报停手续;新增车辆附加税手续,道路运输开业审批、停业、歇业审批手续,各种证件手续;代缴养路费、车船使用税、货运基金、运输管理费、运输营业税和所得税等;为车辆代办保险;协助处理交通事故和保险索赔;为车辆提供救援服务;组织车辆的各类审验工作。包括:公安车管部门组织的车辆年度、季检审验和驾驶员年审,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的年审。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思想道德、安全教育和政策法规学习等。运输公司为挂靠车辆提供服务,作为挂靠单位尽管从挂靠车辆处定期收取一定的费用,但该费用的性质应当理解为是为挂靠车辆的车主提供各项服务的费用,而非从车辆运营中
5、获得利益,所以不应认定收取管理服务费是取得运行利益。 十一、对车辆挂靠风险的防范途径 1、对挂靠车辆驾驶人员加强安全教育; 2、严谨协议内容,在挂靠协议中明确权利和义务; 3、要求挂靠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4、企业在管理过程中注意细节,比如尽量不开管理费票据,多用代收收据; 5、积极应诉,一旦被列为诉讼当事人,应当给予高度重视,积极参加诉讼,及时提交证据,积极参加法庭调查陈述案件事实和进行抗辩,解脱自己的责任。 6、积极起诉追偿。 十二、部分省市关于挂靠及承担责任的规定: 2004年8月20日...《山东省交通厅出台加强道
6、路运输挂靠租赁承包经营车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明确道路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其挂靠、租赁承包经营车辆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车辆及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参加保险;对驾驶员的招聘录用须严格资质审查和考核;挂靠、租赁承包经营车辆发生运输生产事故,由所在运输企业负责处理事故,运输企业先行进行赔偿,发生重大特大责任运输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企业负责人和直接管理者责任。 2001年全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苏高法(2001)319号文。关于挂靠经营的机动车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挂靠经营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连带承担赔偿
7、责任。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约定被挂靠人对交通事故的后果免责的,仅在双方之间具有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 十三、天津市关于车辆挂靠责任承担的规定: 1998年6月25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98)5号文件,挂靠登记的挂靠人发生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的,由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被挂靠单位收取挂靠人管理费用的,由被挂靠单位在收取管理费总额内承担有限连带责任。(已失效) 2004年5月18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有关问题的经验总结》津高法(2004)64号文。被挂靠车辆在运行中造
8、成他人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1)若被挂靠单位收取了管理费或得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