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割仓库管理办法(郑州)

交割仓库管理办法(郑州)

ID:30847420

大小:240.8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9-01-03

交割仓库管理办法(郑州)_第1页
交割仓库管理办法(郑州)_第2页
交割仓库管理办法(郑州)_第3页
交割仓库管理办法(郑州)_第4页
交割仓库管理办法(郑州)_第5页
资源描述:

《交割仓库管理办法(郑州)》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商品交割厂库管理办法(郑州商品交易所第五届理事会:2012年8月6日审议通过,自2012年12月3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指定商品交割厂库的管理,规范实物交割行为,保证交割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指定商品交割厂库(以下简称厂库)是指经交易所指定的,从事交易所指定商品生产或贸易等经营业务的,为商品期货合约实物交割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第三条交易所依据本办法对厂库进行管理,厂库及其有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二章

2、申请和审批第四条申请厂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应载明相关商品生产或贸易业务;(二)净资产和注册资本应当达到交易所要求的数额;(三)生产量或贸易量应当达到交易所要求的数量;(四)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1(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规章制度,未发现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六)承认并遵守交易所的章程、交易规则、交割细则等规定;(七)有保管相应交割商品的条件,设备完好、计量符合规定要求;(八)有相应交割商品所需要的管理、检化验等制度;(九)交通便利,具有较强的装卸发货能力;(十)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五

3、条申请成为厂库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审计报告或经交易所认可的相关部门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四)申请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董事会出具的同意申请厂库的批准文件;(五)交易所要求的担保文件;(六)近三年年度和月度生产量或贸易量,每月出库量;(七)近三年产品质量、销售方向和数量;(八)经交易所批准租赁厂房经营的企业,应提供与厂房所有者之间的租赁合同(协议)等文件;(九)企业生产、检验、货物出厂等方面的管理规章制度文件;(十)企业近三年银行保函的使用情况;2(十一)交易

4、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交易所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对厂库提供材料的要求。第六条交易所对厂库的审批程序:(一)根据前条所列材料进行初审;(二)根据初审结果对申请企业进行实地调查和评估;(三)根据实地调查和评估结果择优选用,签订厂库协议书。第七条经交易所审定批准,取得厂库资格的应当办理以下事宜:(一)申请标准仓单注册所需印章到交易所备案;(二)确定一名负责人主管期货交割业务,建立交割业务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标准仓单业务,并将授权书及授权人签字报交易所备案;(三)缴纳交割担保金;(四)根据本办法,制定符合交易所要求的操作规程或细则;(五)厂库期货管理人

5、员接受交易所的交割业务培训;(六)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宜。第八条厂库放弃厂库资格,应当向交易所递交放弃厂库资格申请书,并应经交易所书面同意。第九条厂库放弃厂库资格并经交易所批准的或厂库被取消资格的,应当按照交易所要求办理以下事项:(一)注册仓单全部注销并已出货;(二)结清与交易所的债权债务;(三)结清与会员、客户的债权债务;3厂库办理完以上事项,经交易所确认无异议后,按交易所规定清退交割担保金。第十条厂库资格的确认、取消或同意放弃资格,交易所应当及时通告会员及厂库。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厂库的权利:(一)按交易所规定享有向交易所申请标准仓单注册权

6、;(二)按交易所审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方法收取有关费用;(三)对交易所制定的有关实物交割的规定享有建议权;(四)经交易所批准,指定提货点;(五)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和厂库协议书约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二条厂库的义务:(一)遵守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和标准仓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接受交易所的监管,及时向交易所提供有关情况;(二)按标准仓单要求及交易所的业务规则提供交割商品,并积极协助货主安排出库;(三)对货物质量和数量承担全部责任;(四)保守与商品交割有关的商业秘密;(五)接受交易所组织的年审;(六)缴纳交割担保金;(七)配合并监督指定质检机构取样;(八

7、)监督管理提货点交割业务,并对指定提货点的交割行为负4全部责任;(九)厂库应当保证用于期货交割的商品优先办理出库。(十)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股东或股权结构、仓储场地等,出现可能危及交割商品安全、法律诉讼等问题,以及生产线调整,及时向交易所通报;发生厂库土地或房产质押、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事先向交易所通报;(十一)按照交易所要求,及时向交易所提供企业相关商品价格、产能、产量、库存量等信息;(十二)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标准仓单管理办法和厂库协议书等规定或约定的其他义务。第四章日常业务第十三条厂库的日常业务主要是交割商品管理及提供交割服

8、务。第十四条厂库应在日常经营中,存有一定量的符合交割规定各规格产品,具体数量由交易所确定。第十五条厂库应当在货主的监督配合下进行交割商品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