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民法典草案债务人补救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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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欧洲民法典草案债务人补救权研究  一、债务人补救权制度概述  原则上,债务人应严格按照合同或法律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在债务人履行存有不符时,债权人可基于合同或法律之规定追究债务人之相应责任。但是,基于鼓励交易、合同维持目的以及诚实信用之精神,新近之国际性商事法律及示范法都强调赋予债务人补救权,即通过修理、更换等等方式来补救其履行不符之权利,山如国际统一私法协会所制定的《国

2、际商事合同通则》第条以及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34、37条以及第48条等。  欧洲民法典草案则在借鉴前述立法经验基础上,于第三编第三章第二节中用五个条文详细规定了债务人补救权。再加上第四编第A分编买卖合同卖方提前交付补救权之特别规定以及第B分编货物租赁中对债务人补救权的确认,规范债务人补救权的总条文达到七条之多。课题份量和难易程度要恰当,博士生能在二年内作出结果,硕士生能在一年内作出结果,特别是对实验条件等要有恰当的估计。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

3、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  关于债务人补救权的起源,据学者考证,其并非大陆法系固有概念。在古罗马法中,因为交易之对象主要是奴隶、动物及粮食等,如果卖方所交付之该类物存有瑕疵的,该种瑕疵系卖方所无法“补救”,故此,买方的救济措施主要是解除合同、减价及损害赔偿。19世纪至20世纪初,不论是欧洲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国家法律,如1900年德国民法典与1906年美国统一买卖法等均未赋予债务人补救权。在这些法律理论看来,一旦债务人将标的物交付给债权人,

4、其便丧失了对该标的物的处分权,自然也就没有再行去修理、更换等补救的权利。  然而,由于工业革命,商业实践中交易的对象不再是以动物、粮食作物等为主,而是以工业产品为主。由于在工业产品存有瑕疵时完全可由债务人进行修理或更换,故此在商业实践中,商人已突破传统法律救济模式,修理更换等补救方式作为解除合同、减价等的替代措施而出现了。故此,《美国统一商法典》在借鉴卡尔。卢埃林的观点基础上,于1952年正式确立了卖方补救权制度。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在起草《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时,借鉴了美国统一商法典的

5、规定,于第34、37及48条确立了卖方补救权制度。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在起草《国际商事合同通则》时,在参考前述立法例基础上,于第条确立了更为广泛的违约方补救权制度。從而,补救权制度不再仅限于买卖合同,在其他合同类型中违约之债务人也可享有补救之权利。  至于在债务人履行不符时赋予其补救权之原因,一方面是诚实信用与公平交易精神的具体体现,另一方面也是鼓励交易与合同维持原则的要求。同时,也是减轻损失原则的具体要求,因为补救有助于降低经济资源的浪费。课题份量和难易程度要恰当,博士生能在二年内作出结果,硕士生能在一

6、年内作出结果,特别是对实验条件等要有恰当的估计。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  然而,在立法及法律理念中,债务人的补救权与债权人的利益应当能够兼顾平衡,不能为了赋予债务人补救权而置债权人的利益于不顾。故此,前述PICC、CISG以及DCFR等均明确规定了债务人行使补救权的条件要求及限制。以下笔者在比较分析PICC和CISG相应规定之基础上,对DCFR的债务人补救权行使范围、条件及效果等做一简要介绍

7、与评析。  二、债务人补救权范围与类型  债务人补救权适用范围  债务人于何时可得行使补救权,DCFR于第Ⅲ.-33:201条有明确规定:“若债务人之履行与规范债务之条款不符,本节规定予以适用。”课题份量和难易程度要恰当,博士生能在二年内作出结果,硕士生能在一年内作出结果,特别是对实验条件等要有恰当的估计。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  由此可知,债务人补救权适用之范围是履行不符,即不按规范债务之

8、条款履行债务。四那么何谓履行不符?DCFR并未在附件给出明确定义,但在第Ⅲ.-33:107条中有所涉及:“如在提供货物、其他资产或服务之债务中,债务人所提供之货物、其他资产或服务与规范该债务之条款不一致……”同时,DCFR第四编第A分编第二章第三节规范的是“货物相符”。其中,第Ⅳ.A.-2:301条规定:“货物与合同不符,除非货物:符合合同规定之数量、质量与规格;符合合同规定之装箱或包装要求;附有合同要求之必要附件、安装说明或其他说明;符合本节其他条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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