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土地储备征购方式与补偿标准研究_1

城市土地储备征购方式与补偿标准研究_1

ID:30640352

大小:22.82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9-01-01

城市土地储备征购方式与补偿标准研究_1_第1页
城市土地储备征购方式与补偿标准研究_1_第2页
城市土地储备征购方式与补偿标准研究_1_第3页
城市土地储备征购方式与补偿标准研究_1_第4页
城市土地储备征购方式与补偿标准研究_1_第5页
资源描述:

《城市土地储备征购方式与补偿标准研究_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城市土地储备征购方式与补偿标准研究土地储备机制是我国城市土地管理制度的创新,目前全国有70多个城市建立了土地储备机构,在规范土地市场、土地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城市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由于我国土地储备制度建立时间不长,理论指导和法律规范还十分缺乏,也没有比较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所以运行中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的问题。其中,怎样以适当的方式和价格、在适合的时间、按照适宜的数量取得储备土地,是一个迫切需要研究的理论问

2、题和实践难题。本文根据绍兴市土地储备中心一年多来实际工作的体会,结合有关土地经济和土地管理的法规和政策,对此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目前储备土地的来源和补偿标准  储备土地的来源课题份量和难易程度要恰当,博士生能在二年内作出结果,硕士生能在一年内作出结果,特别是对实验条件等要有恰当的估计。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  按照绍兴市政府第33号令《绍兴市市区土地储备暂行办法》所规定的范围,目前绍兴市储备土地的来源主要有:①因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或其他原因停止使

3、用的原划拨国有土地;②市政府指令征购的土地;③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继续开发且又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④因国家建设代征而未处置的土地;⑤被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⑥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市土地储备中心回收的土地;⑦其他需要进行储备的土地。从以上市政府所规定的土地储备范围我们可以看出,储备土地的来源不仅包括城市存量土地,而且还包括城市增量土地。  但是,从土地储备中心实际运作的情况来看,储备土地的来源范围和渠道还不够宽畅。根据绍兴市土地储备中心成立一年来所储备的24宗土地情况统计表1,可以发现主要存在3个突出的问题:  1.储备土地规划用途单一。目前储备土地的规划用途基本为

4、居住用地,占总土地储备量的%。这使得土地储备中心难以发挥在政府调控土地市场中的作用,同时也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调配,今后应向工业用地,商住用地、文教用地等多用途方向延伸。  2.储备土地来源单一。以往所回收的土地除一宗为集体土地外,其余都来自市区停产的工业企业用地,占总量的%。事实上,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城乡结合部开发都可以提供储备土地来源,市区扩大过程中新增建设用地也应该逐步纳入土地储备范围。课题份量和难易程度要恰当,博士生能在二年内作出结果,硕士生能在一年内作出结果,特别是对实验条件等要有恰当的估计。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

5、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  3.城市土地一级市场未垄断。目前在绍兴市区虽然建立了土地储备制度,但是土地储备中心尚未完全垄断一级市场,没有做到“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由于城市建设飞速发展,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景观设施的需求量非常大,相应需要投入巨额资金进行建设和改造。于是市政府采用以土地换资金的政策,给相关部门一部分土地,由其先自筹资金进行建设,待可出让土地拍卖后再回收资金。除了土地储备中心外,能够对市区国有存量土地进行回收整理开发和制定供应计划的部门主要有绍兴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绍兴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绍兴市河道整治

6、投资有限公司等3个公司,它们分别隶属于绍兴市建委、绍兴市交通局和绍兴市河道办。截止XX年9月底,各部门所控制的土地总面积和可出让土地面积如表2所示。在一级市场上多头供应土地不利于政府调控土地供应总量,制约了土地储备功能的实现。  征购土地的补偿标准课题份量和难易程度要恰当,博士生能在二年内作出结果,硕士生能在一年内作出结果,特别是对实验条件等要有恰当的估计。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  目前,绍兴市土地储备中心在征购和回收土地时,对土地、地上建筑物等进行一定的补偿

7、,补偿方法按照市政府第33号令执行,分50万元/亩、40万元/亩、30万元/亩3个档次进行补偿。一般对于住宅、商业用途的土地,在环城河以内的按50万元/亩补偿,环城河以外的按40万元/亩进行补偿;对于回收后作为绿化用地的,一律按30万元/亩标准进行补偿。这种补偿办法简单、方便,易于操作,但是对于某些土地使用者,特别是通过出让途径获得土地的使用者不公平,使储备中心取得土地的阻力较大。土地回收时间延长,增加了储备的成本。另外,根据目前的补偿政策,在土地出让后有一部分土地收益返还给原土地使用者,即土地储备中心所储备的土地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