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司法考试民诉口诀集锦

2012司法考试民诉口诀集锦

ID:30560592

大小:56.68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12-31

2012司法考试民诉口诀集锦_第1页
2012司法考试民诉口诀集锦_第2页
2012司法考试民诉口诀集锦_第3页
资源描述:

《2012司法考试民诉口诀集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最新2012司法考试民诉口诀集锦  “券商欲(域)在海港中(仲)写专著,确定中院来管辖,商标著作有例外”(口诀)  ①海事海商案件②专利纠纷案件,包括专利权属纠纷③商标民事纠纷④著作权民事纠纷⑤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⑥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⑦重大的涉港、澳、台民事案件⑧仲裁类案件  考点海事损害:(《民诉》第31条、《海诉》第6条)  1船舶碰撞: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海损事故管辖地

2、,撞到被扣”(口诀)  2海难救助: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法院管辖。  3共同海损: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法院管辖。  “共同海损,道(到)理终,无被告”(口诀)  考点引起必要共同诉讼的具体情形“靠借代、分继合、保共营,进行诉讼要追加”(口诀)  ①挂靠:见《民诉意见》第43条。  ②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银行帐户:见《民诉意见》第52条。  ③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见《民诉意见》第55

3、条。  ④企业法人分立:见《民诉意见》第50条。  ⑤继承遗产的诉讼:见《民诉意见》第54条  考点委托诉讼代理人特别授权问题  《民诉法》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学人考试网)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民诉意见》69、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

4、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承和反上,特别授权”(口诀)  考点证人不能出庭的法定情形(《证据》第56条)  “若(弱)赶(岗)路不可看(不可抗)他,无需出庭”(口诀)  第五十六条《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前

5、款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  考点无须证明的事实(《证据规定》第9条、民诉136)“公自知认定裁判,无需举证来证明”(口诀)  (1)自然规律及定理;(绝对免证)(2)当事人自认的事实;(3)众所周知的事实;(4)推定事实;(5)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6)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7)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考点自认的例外“身份不自认,害他不自认,妥协无不利,状中撤回易”(口诀)  第十

6、三条对双方当事人无争议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据第六十七条(学人考试网)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第七十四条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起诉状、答辩状、陈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但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考点举证责任的倒置(难点)  “专环共医,是倒置;高建动产,非倒置”(口诀

7、)  ①方法专利新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倒置)  ②高度危险作业受害人故意  ③环境污染免责事由(正置)、因果关系(倒置)  ④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无过错  ⑤饲养动物受害人有过错、第三人有过错  ⑥产品免责事由  ⑦共同危险因果关系(倒置)  ⑧医疗因果关系(倒置)、无过错  考点根据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证据  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8、;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保存须职权、秘密与隐私、客观而不能”(口诀)  考点孤证不得为证――不能独立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规定》69)  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