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背景、新法规、新解读、新应对

新背景、新法规、新解读、新应对

ID:30538683

大小:1.39 MB

页数:38页

时间:2018-12-31

新背景、新法规、新解读、新应对_第1页
新背景、新法规、新解读、新应对_第2页
新背景、新法规、新解读、新应对_第3页
新背景、新法规、新解读、新应对_第4页
新背景、新法规、新解读、新应对_第5页
资源描述:

《新背景、新法规、新解读、新应对》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近期出台的劳动法律法规解读与应对主讲:贾富春道源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著名劳动法、公司法专家、全国优秀劳动仲裁员、高级培训师;劳动法在线labourlawhr.com主任,劳动法在线全国律师团首席律师、《劳动法在线》期刊总策划。北京大学经济总裁班、清华大学领导力班特聘讲师、中央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国劳动保障报》“论剑”栏目特邀主持人,国企改制地方政府法律专家顾问,北京市劳动保障法学会会员,劳动关系研究所特邀研究员。应邀为中央电视台、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劳动保障报》、《新京报》、《法制晚报》、《华夏时报》、《父母必读》、《人才市场报》及

2、《北京劳动就业》等发表各类点评、评论百余次。2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咨询、代理、培训、顾问等劳动法律服务。(一)基本内容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1、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劳动合同法>修正案》2、2013年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7次会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3、2013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地方政府出台的法律法规:3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咨询、代理、培训、顾问等劳动法律服

3、务。(二)对企业的影响1、用工形式方面: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收紧;2、用工成本方面:企业用工成本进一步增长;3、员工保护方面:员工保护措施放松与加强。4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咨询、代理、培训、顾问等劳动法律服务。(一)回顾: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的原规定可以简单地概括为下列几个词语:三性;两年;同工同酬;连带责任;工会权利;退回与解除。5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咨询、代理、培训、顾问等劳动法律服务。(一)回顾: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的原规定劳务派遣对企业的影响:成本更大;风险更大。6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咨询、代理、培训、顾问等劳动法律服务。(一)回顾:劳动合同法关于

4、劳务派遣的原规定目前哪些企业还在劳务派遣:1、有“两限”政策的国企;2、上市及拟上市的企业;3、劳动密集型企业;4、专注于业务发展的企业;5、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不达标的企业;6、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7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咨询、代理、培训、顾问等劳动法律服务。(二)《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影响及应对1、将第五十七条修改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5、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影响:劳务派遣机构门槛提高,出现行业性的洗牌;用工单位的用工成本提高,但劳务派遣用工风险会略有降低。8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咨询、代理、培训、顾问等劳动法律服务。(二)《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影响及应对2、将第六十三条修改为:“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

6、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影响:明确了同工同酬的定义---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应对:1、区分岗位;2、区分计酬阶梯。9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咨询、代理、培训、顾问等劳动法律服务。(二)《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影响及应对3、将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

7、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影响:1、劳务派遣业务严重萎缩;2、企业用工方式调整;应对:1、继续劳务派遣的处理;2、放弃劳务派遣的处理。10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咨询、代理、培训、顾问等劳动法律服务。(二)《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影响及应对4、将第九十二条修改为:“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

8、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