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工作程序(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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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工作程序(试行)一、项目名称总项目名称: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分项目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二、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第二条。三、许可条件(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已取得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企业代码证书(不需办理代码证书的除外);(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备与保证产品质量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以辐射加工技术等特殊

2、工艺设备生产食品的,还应当符合计量等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条件;(四)食品加工工艺流程应当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应当严格、规范,防止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以及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成品,陈旧食品与新鲜食品等的交叉感染;(五)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六)13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食品质量安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当符合企业明示采用的标准要求;(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3、;食品企业必须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其他疾病;(八)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应当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检验、检测仪器必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具备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必须委托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公布的、具有法定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委托检验;(九)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在生产的全过程建立标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建立岗位质量责任制,加强质量考核,

4、严格实施质量否决权;(十)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对食品无污染。食品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和要求。裸装食品在其出厂的大包装上能够标注使用标签的,应当予以标注;(十一)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必须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十二)符合各类食品《审查细则》的具体要求。四、实施机关国家质检部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五、审批程序13(一)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地省级或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下列目录提交申请材料: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格式文本见附件1、示范文本见附件2)2、营业执照(复

5、印件,一式三份)3、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三份)4、企业代码证(不需办理代码证书的企业除外。复印件,一式三份)5、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6、企业生产场所布局图(一份)7、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一份)8、企业质量管理文件(一份)9、企业标准文本(执行企业标准的企业提供,一份)10、HACCP体系认证证书、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证(已获得的企业提供。复印件,一式三份)(二)受理自接受企业提出的申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书面通知书。(三)专家审查和产品检验受理申请的省级或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成审查组,到企业进行现场审查。对现场审查合格

6、的企业,由审查组现场抽取样品,由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发证前的产品检验。(四)决定13国家质检部门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上报的企业申请材料和审查结果进行审定,作出准予或者不予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决定。六、期限(一)专家审查和产品检验期限1、组织完成专家审查:60日内。2、组织完成发证前的产品检验:30日内(特殊产品除外)。(二)决定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专家审查和产品检验期限不计算在内)。(三)颁发证书期限在国家质检总局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将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颁发、送达申请人。七、收费标准(一)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缴

7、纳费用。(二)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27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生产许可证收费包括审查费(含证书费、差旅费和资料费)、产品检验费和公告费。(三)审查费: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19号文《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生产许可证审查费为每个企业2200元,同一次审查时每增加一个申证单元加收审查费440元。审查费由企业在申请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付。公告费:每个申证单元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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