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38号发文“关于开展《铝合金建筑型材》试验工作的通知”,确定由国家质检中心、华南质检中心、广东兴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坚美铝型材厂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铝业有限公司、福建闽发铝业有限公司、深圳华加日铝业有限公司、佛山市罗南铝业有限公司等8个单位,对铝合金型材阳极氧化膜按试验方案和专题试验大纲的要求分别进行全面试验。 XX年7月,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铝合金建筑型材》试验的小结会议,相关试验单位对铝合金型材阳极氧化膜专题试验进行了阶段性总结,明确未完成的试验进度及需完善的试验内容。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