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治理商业贿赂应纳入法治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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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理商业贿赂应纳入法治轨道段威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讲师   自从各种商业贿赂行为被深入挖掘彻底曝光而屡见报端,自从治理商业贿赂被党和政府作为2006年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一时间商业贿赂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志士仁人纷纷无情鞭挞,专家学者频频口诛笔伐,人们均将其视为经济社会肌体上的一颗毒瘤而欲尽早除之而后快。惟,现代社会均以法治作为其存续发展的基本原则,而法治的首要要求即是科学、理性。无论商业贿赂现象如何泛滥成灾,无论商业贿赂后果如何祸国殃民,我们既不能仅关注特定领域施以重罚而解一部之痛,也不能仅关注眼前利益盲目追

2、求时效而图一时之快。治理商业贿赂须根据法治的要求理性地对待、科学地规制。本文拟从宏观角度对治理商业贿赂的根本性法治理念、基本原则等问题作粗浅探讨。  一、治理商业贿赂首须树立的一个根本理念  美国著名法理学家博登海默指出,“在为建设一个丰富而令人满意的文明的努力奋斗过程中,法律制度发挥着重要而不可缺少的作用。”[①]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确定的社会主义建设的一项宏伟目标,更是我国各项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必须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治理商业贿赂,根除经济社会机体毒瘤,维护正常社会经济

3、秩序,以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自然亦须纳入法治轨道,这是治理商业贿赂首须树立的根本理念。  其一,重视法的能动性。笔者曾撰文指出,国内关于法治基本原则的一致观点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方针,但在该十六字方针中,仅前四字关注立法层面,要求(或者希望)在不同的领域中存在一定的法律作为人们行动的依据,其余十二字皆为要求人们守法、执法机关执法以及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治的规定,其中既未论及法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及应发挥的职能、作用,也未阐明依法治国中“法”的基本内涵和精神本质。而依据马克思主义

4、基本原理,尽管上层建筑决定于客观物质基础,但在客观物质生活关系及其规律面前,人们绝非毫无作为,其可以认识、把握并顺应客观规律而行事,甚至在某种程度上采取各种积极能动的措施施加影响,以使社会生活朝着符合人们意愿的方向发展。法律,即是这种积极能动措施的一种,且为相当有效的一种。[②]必须看到,在某种程度上,商业贿赂是逐利性商业活动所内生的、不可避免的副产品。唯有充分发挥法的能动性与自主性,才能一方面在事先引导人们守法行事有效预防商业贿赂行为,另一方面在事后及时发觉有力惩治商业贿赂行为。  其二,强调法的必设性。法治

5、的一项基本的、重要的要求即是,凡事皆有章可循,皆须制定相应的法律制度并须严格依据法律制度的规定行事。关于商业贿赂,一方面,我们看到的是其发生的频率之高、领域之广,其导致后果的数额之大、影响之深。在国际上,据透明国际(TransparencyInternational)估计,全球每年因为贿赂和腐败导致的经济损失高达32000亿美元。而在国内,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的情况来看,1999年至2003年,工商系统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1404件,案值40.7亿元。在15类不正当竞争案件中,商业贿赂案件的数量虽不是最多的,

6、但案值历年均为最高,占每年案值总额的1/3左右。2005年,工商系统共查出商业贿赂案件2046件、案值9.15亿元,其中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案件486件、案值1.46亿元。另据商务部的统计表明,在全国药品行业,仅药品回扣一项,每年侵吞国家资产约7.72亿元,约占全国医药行业全年税收收入的16%。另一方面,却是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滞后与缺失,我国关于商业贿赂的现行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的有关条款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以上规定或者明确性质很差,或者适用范围

7、较窄,或者立法层级过低,均无法对现代商业贿赂行为进行有针对性的、程度相应的有效规制。  其三,关注法的操作性。作为调节人的行为及社会关系的规范的一种,法律的内在要求之一即是具有可操作性,从而得到各种机关、组织及个人的一体遵行。否则,不仅不能实现法的初衷,甚至成为制造混乱、阻碍社会正常发展的根源。由于我国关于商业贿赂的现行法律规定存在明确性质差、立法层级低等缺陷,致使实践中治理商业贿赂的实际效果并不理想,甚至经常发生争议。而一旦发生争议,执法机关通常要逐级向上级部门请示,并最终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工商部门向国

8、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请求答复,后者研究后进行答复。据不完全统计,从1997年到2001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商业贿赂手段认定问题的肯定性答复有10个。另据有关资料显示,近五年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犯罪案件逐年上升,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占同期所有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数的比例却始终非常小,尚不足1%。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数据也显示,自2002年以来,人民法院每年审结的商业贿赂案件数量变化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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