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当代中国环境犯罪刑法立法及其完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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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ord格式论文试论当代中国环境犯罪刑法立法及其完善研究  论文摘要在各项社会技术飞速发展的同时,我们的自然生态环境也受到了非常严重的破坏。单靠国际社会的呼吁与人们思想意识的转变并不能完全使环境问题得到彻底的改善,这同时也需要一些强制性的约束管制措施来对环境犯罪行为进行惩治,才能使环境问题得到较为完整的改善与保护。本文以作者自身的相关工作经验和知识了解为基础,对我国当代环境犯罪刑法立法及其完善对策提出了探讨性的分析、建议。  论文关键词环境犯罪立法完善对策  一、前言word格式论文  自然生态环境是我们赖以生存的主要基本保障。但在当前各项社会技术飞速发展的同时,我

2、们的自然生态环境也受到了非常严重的破坏,这对我国实施长远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及全球社会的进步与发展都起着严重的阻碍作用。所以,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了当今全球都最为重视的问题之一,各个国家在加大环境资源保护宣传的同时,也对各自的环境犯罪立法进行着不断的实践与完善。因为单靠社会的呼吁与人们思想意识的转变并不能完全使环境问题得到彻底的改善,这同时也需要一些强制性的约束管制措施来对环境犯罪行为进行惩治,才能使环境问题得到较为完整的改善与保护。  就我国的环境犯罪刑法立法而言,确实有很多值得肯定的地方。尤其是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我国环境单位的立法开始快速地发展。本世纪以来也就以往

3、立法中存在的不足做出了修改,并相应的增加了部分新的立法。但秉着实事求是的思想态度来说,我国现行的环境犯罪刑法在其实践过程中仍有些许不足。其中一些关于环境的适用标准,也还不能和时代发展及发达国家现行的环境适用标准相符合。然而,诸如此类在实践环境犯罪刑法中所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其根本原因都是因为我国的环境犯罪刑法立法还需得做进一步完善。下面就我国环境犯罪刑法立法的完善措施谈一谈作者个人的意见。  二、对环境犯罪刑法的保护范围进行扩展word格式论文  目前,现行于我国的环境犯罪刑法的保护面积还不够大,虽然在《刑八》中对部分内容作出了修改,但我国环境犯罪刑法的保护范围还仍

4、需被扩展。不然的话,很多具有环境犯罪特征的行为都不能受到惩罚,对环境犯罪产生不了有效的约束。所以,我国的环境犯罪刑法还仍需不断的改进、完善,进一步扩展其保护范围,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并结合我国实际的社会情况,对环境犯罪罪名进行细化、增加。比如破坏草原罪、破坏自然保护区罪、违反防治污染义务罪、噪声污染罪,再有土地沙化或地面沉降罪、非法从事开发建设活动导致水土流失、破坏国家点保护野生植物罪、非法引进境生物导致生态破坏罪以及非法研制或释放有害人类的转基因生物罪等等。  三、在环境犯罪刑法中增设危险犯  基于传统立法指导思想的限制与考虑,在我国的环境犯罪刑法中,对人身安全以

5、及财产的保护投入力度过于侧重,而在一定程度上轻视了对环境破坏之后的保护。虽然一些环境破坏及犯罪不会立即对人身安全及财产造成损害,但如果长期处于被污染破坏的环境周围便会不知不觉使人身安全及财产受到损害,而且这类“慢性”的环境破坏通常都难以恢复。站在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上来说,如果我们的自然生态环境一旦遭到破坏,不仅会对当前的社会发展产生制约作用,更为严重威胁到我们子孙后代的生存。虽然在《刑八》中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改为了“严重污染环境”word格式论文。体现出了我国环境犯罪刑法立法的一些思想意识转变,开始侧重于对环境及

6、后代发展的保护,使得我国的环境犯罪刑法立法更进一步向国际靠近。但依旧没有对环境犯罪危险犯进行规定、增设,这应该是以后我国环境犯罪刑法立法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  其实,就关于环境犯罪刑法中是否应该增设危险犯这一问题问题,我国各界很早以前就开始了讨论。有人认为,从环境犯罪的特点来说,如果有人开始着手实施环境犯罪行为,便会对我们的自然生态环境资源产生危害。不论这种危害是潜在的还是现实的,它必将会对生态系统平衡产生破坏。如果我们只是对结果犯进行重视,就很难对环境犯罪起到预防作用。可以看出,要想真正对环境犯罪起到预防作用,就必须在对自然生态坏造成现实破坏之前,对犯罪行为进行

7、严厉的惩治;还有另一部分反对增设危险犯的人认为,要是在环境犯罪刑法中增设了危险犯,就会过于增长刑法的触角,在一定程度上丧失法律的公平性,对我国的人权保障产生不良效用。  如上所述,从环境犯罪的特点来说,如果有人开始着手实施环境犯罪行为,便会对我们的自然生态环境资源产生危害。不论这种危害是潜在的还是现实的,它必将会对生态系统平衡产生破坏。所以,作者认为,为了对自然生态环境和人身安全提供有效保护,就必须在犯罪结果发生之前,对将使自然环境安全及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行为予以惩治,而不要等到环境犯罪结果发生后才来对其定罪,这样的代价是非常惨重的,也是我们无法负担的。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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