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本级)方案

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本级)方案

ID:30442533

大小:60.04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12-30

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本级)方案_第1页
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本级)方案_第2页
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本级)方案_第3页
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本级)方案_第4页
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本级)方案_第5页
资源描述:

《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本级)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2017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本级)方案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做好维护消费者权益各项工作,根据自治区工商局、消委会《关于印发2017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工商发〔2017〕x号)的文件精神,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为主线,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顺应消费规模扩大、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模式变化的新趋势,把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为重要着力点,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消费年主题,结合玉林市的实际情况,突出“红盾护农”送法送

2、肥下乡的特点,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决定举办玉林市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现场活动。为做好有关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活动名称玉林市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现场活动。二、活动时间、地点(一)时间:2017年3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5:00。(二)地点:主会场设在青年广场,分会场设在宏进市场、中药港市场、福绵区新桥镇。三、“3·15”期间及权益日活动主要内容(一)唱响“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消费维权年主题,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座谈会。“3.15”期间,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网络诚

3、信消费无忧”年主题座谈会,向玉林市主要媒体通报“3.15”活动筹备情况及2017年消费年主题解读、2016年网络市场监管情况、2016年网络消费投诉分析、2016年玉林市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2016年工商部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情况;公布市消委会及12315消费投诉举报热点,宣传玉林市小个专党建工作的优秀做法和先进经验;结合玉林市消费维权工作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发布消费警示、提示;介绍玉林市2016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亮点及2017工作重点。听取社会各界对工商部门和消委会消费维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形成社会共治新格局。(市消委会牵头,12315申诉举报中心、消保

4、科、小个专党委、办公室配合)(二)支持农村农业改革,开展“红盾护农”送法送肥下乡活动。结合玉林农业大市的特点,在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同时,深入开展“红盾护农”送法送肥下乡活动,广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红盾护农”的法规和政策,引导农民消费者知法、懂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利益,严厉打击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营造稳定、有序的农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贯彻中央“把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新的历史阶段农业农村工作主线”精神,积极主动支持农村农业改革,支持美丽新农村建设。各县(市)局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设点与市局

5、联动开展“红盾护农”送法送肥下乡活动,并把该项工作与市局的扶贫容县石寨镇独石村工作结合起来。(市合科牵头,法制科、12315申诉举报中心、消保科配合)(三)开展网络及服务行业集中宣传新《消法》活动。“3.15”期间,各县(市)工商局、消委会,市局各分局、市消委会各中心分会,要广泛发动网站、酒店、宾馆、商场,广告发布企业等相关行业企业,利用店内店外LED荧屏统一于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当天集中宣传《消法》等相关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创新宣传《消法》知识新方式,通过大力宣传《消法》,提供消费咨询,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诚信经营和科学消费,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的消

6、费信心,为营造三大生态,建设和谐美丽新玉林做出积极的贡献。(消保科牵头,商广科、法制科、企个科配合)(四)开展消费维权领导大接访活动。为掌握了解消费者投诉的第一手资料,现场解决消费者投诉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领导大接访活动。3月15日15:30-16:30,市局主要领导到12315申诉举报中心接听消费者投诉电话,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12315申诉举报中心负责,办公室配合)(五)公布2016年以来玉林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在“3.15”活动期间,由市消委会收集整理2016年以来,我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并在玉林日报、玉林电视台、玉林广播电台、玉林广播电视报等媒体公开

7、发布,通过案例评析对消费者经营者进行广泛教育,揭露消费陷阱,曝光消费欺诈,以案说法,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水平和能力,教育和引导消费者预防消费不良行为。(市消委会牵头,法制科、各县(市)局、分局配合)(六)发布消费警示。“3.15”期间,为揭露消费陷阱,正确引导消费,不断提升我市消费者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市消委会筛选近期我市消费投诉的热点及难点问题,发布消费警示。(市消委会负责)(七)编撰《消费特刊》。为真实了解我市新《消法》贯彻落实情况,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社会监督力度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