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避税方案》word版

《增值税避税方案》word版

ID:30431594

大小:57.04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12-29

《增值税避税方案》word版_第1页
《增值税避税方案》word版_第2页
《增值税避税方案》word版_第3页
资源描述:

《《增值税避税方案》word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增值税避税方案  一般纳税人的避税筹划可以从两方面入手:缩小销项税额;扩大进项税额。  一、利用当期销项税额避税  关键在于:  第一,销售额避税;  第二,税率避税。  利用税率避税的余地不大,在此仅阐述就销售额而言存在的避税筹划策略:(一)实现销售收入时,采用特殊的结算方式,拖延入帐时间,延续税款缴纳;(二)随同货物销售的包装物,单独处理,不要汇入销售收入;(三)销售货物后加价收入或价外补贴收入,采取措施不要汇入销售收入;(四)设法将销售过程中的回扣冲减销售收入;(五)采取某种合法合理的方式坐支,少汇销售收

2、入;(六)商品性货物用于本企业专项工程或福利设施,本应视同对外销售,但采取底估价、次品折扣方式降低销售额;(七)采用用于本企业继续生产加工的方式、避免作为对外销售处理;(八)以物换物;(九)为职工搞福利或发放奖励性纪念品,低价出售,或私分商品性货物;(十)为公关将合格品降低为残次品,降价销售给对方或送给对方;(十一)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销货退回或者在发生的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利用当期进项税额避税  简易策略包括:(一)在价格同等的情况下,购买具有增值税发票的货物;(二)纳税人购买

3、货物或应税劳务,不仅向对方索要专用的增值税发票而且向销方取得增值税款专用发票上说明的增值税额;(三)纳税人进口货物时,要向海关收取增值税完税凭证,并注明增值税额;(四)购进免税农业产品的价格中所含增值税额,按购货发票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收购凭据上注明的价格,依照10%的扣除税率,获得10%的抵扣;(五)在采购固定资产时,将固定资产附属件作为原材料购进,并获得进项税额抵扣;(六)将非应税和免税项目购进的货物和劳务与应税项目购进的货物与劳务混同购进,并获得增值税发票;(七)采用兼营手段,缩小不得抵扣部分的比例。(八)

4、为了顺利获得抵扣,避税者应当特别注意下列情况,并防止它发生:第一,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委托加工货物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扣税凭证的;第二,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未有购货发票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收购凭证;第三,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委托加工货物的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或者所注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不符合规定的;  进项税金调整避税筹划一般纳税人在计算进项税金时,应仅依据三种进货凭证:(1)增值税专用发票;(2)海关增值税完税凭证;(3)免税农业产品进货发票。进项税金处理一般采取先抵扣,后调整的方法。进项税金

5、调整额针对不同情况按下列方法进行计算:(1)在购入货物无法准确划分各项目进项税金的情况下:  进项税金调整额=当月进项税金×免税、非应税项目合计  全部销售额合计(2)一般纳税人发生其他项目不予抵扣的情况下:  进项税金调整=货物或应税劳务购进价格×税率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中的外购货物或劳务的购进价格,需要纳税人结合成本有关资料还原计算。利用增值税的减免规定避税筹划  增值税的减免规定如下:(1)免征增值税的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和水产业生产的

6、各种初级产品),这里的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2.避孕药品用具;  3.古旧图书,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货物和设备;  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的专用品;  8.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指游艇、摩托车及应征消费品以外的货物。  (2)关于兼营业务减税、免税的规定:  纳税人进行兼营,并且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

7、售额,即可获得免税、减税。  (3)对于起征点的规定:税法规定,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财政部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  a.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600-2000元;  b.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800元;  c.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80元;这里所说的销售额是指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和零售的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利用"混合销售"避税筹划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

8、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称为混合销售行为。需要解释的是:出现混合销售行为,涉及到的货物和非应税劳务是直接为销售一批货物而做出的,两者之间是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就是说混合销售行为是不可能分别核算的。税法对混合销售的处理规定是: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发生上述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