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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9
《信用社(银行)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信用社(银行)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使联社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办发〔 〕14号)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 〕23号),参照人行郑州中心支行《人行郑州中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通知》(郑银办发〔 〕190号),结合联社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联社党的机关和行政机关中的公文处理工作。党的机关的公文,是党的机关实施领导、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
2、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的工具。行政机关的公文,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第三条 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第四条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按照行文机关要求和公文处理规定进行,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保密。第五条 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第六条 联社领导、各部门、各单位的党政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
3、作,模范遵守上级有关公文处理的要求和本细则,并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第七条 联社办公室是联社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联社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联社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第八条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有专人具体负责公文处理工作。第二章 公文种类第九条 适合联社党政机关的公文文种主要有:(一)规定适用于联社党委、纪委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三)公告适用于
4、对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四)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五)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需要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六)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七)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八)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九)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求事项。(十)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十一)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
5、,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十二)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第十条 联社的公文类别主要包括:(一)联社发文济农信联:用于向上级(郑州中支、省信合办、郑州体改办、济源市委、市政府等)请示、汇报工作;向所辖信用社布置重要工作,提出要求,对某些重大问题做出决定;人事任免;向不隶属的部门通报情况;转发上级机关的文件等。(二)联社党委发文济农信文:用于联社党委发布、传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向上级党委、济源市委等上级机关报告、请示工作;联社党委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布置重要工作;转发上级机关的
6、文件;批转和批复下级机关的重要报告、请示;党内人事任免等。(三)纪检监察发文济农信监:用于联社纪检监察部门发布、传达贯彻党的纪律、党风建设的方针、政策,作出工作部署;向上级机关报告、请示工作;转发上级机关的文件;党员违纪处分;通知重要事项,以及以联社纪检监察名义发布的其他事项。第三章 公文的格式第十一条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一)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
7、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二)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其中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三)发文机关标识应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四)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五)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联系人一般为经办人。(六)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
8、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七)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八)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九)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十)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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