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筑材料指导价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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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苏州市建筑材料指导价格信息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苏住建价〔XX〕14号  关于发布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的通知  各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市各有  关设计、施工、建设、咨询单位:  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和现场采价,经研究,决定调整建设工程  材料指导价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建设工程主要材料指导价格详见附表一。  2.预拌砼公布价详见附表二。  3.本次发布的价格从XX

2、年11月1日起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抄报:市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抄送:省造价管理总站、市发改委、经信委、物价局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印发  共印:200份  附表一:  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调整表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一日起执行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吴建定〔XX

3、〕9号  转发苏州市建设局《关于苏州市建设工程  材料差价调整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委、办、局、行,各建设、施工、咨询单位:  现将苏州市建设局《关于苏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差价调整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苏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差价调整的指导意见》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价差调整△意见通知  抄送:苏州市建设局,苏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经贸委、物价局、审计局,吴江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吴江市建设局党政办公室XX年6月2日印发

4、  苏州市建设局文件  苏建价〔XX〕10  号  关于苏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差价调整的指导意见  各市、区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市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为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

5、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市场价格变动和本市具体情况,现对苏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差价的调整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形式的工程,发承包双方可按如下意见在合同中约定建筑材料价格调整的办法。  1.钢筋、商品混凝土差价按主体施工期间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  2.沥青差价按摊铺施工期间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  3.除钢筋、商品混凝土及沥青以外的材料差价按合同开竣工期间的平均指导价减去招标时的指导价计算。  4.造价管理部门未发布指导价的主要材料差价按施工期间的平均市场价减去招标时

6、的市场价计算。  二、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形式的工程,发承包双方可按如下意见在合同中约定建筑材料价格调整的办法。  1.未计取风险费用的,当主要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时,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当上涨或下降幅度超出5%时,其超出部分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差价计算办法同本文第一条。  2.计取风险费用的,不宜调整合同价格。但在施工期间,遇材料价格波动较大,而导致整个工程的差价超出包干风险费用的50%时,则在扣除风险费用后,按本文第二条第1项办法处理。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

7、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三、政府公共工程的发承包双方,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应执行《政府公共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统一范本》。  四、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承担,价格下跌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受益。  1.不能及时签定合同的;  2.没有按时开工的;  3.没有按时竣工的;  4.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的。  五、

8、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在拖延期间,价格上涨产生的差价由承包人承担,价格下跌产生的差价由发包人受益。  1.不能及时签定合同的;  2.没有按时开工的;  3.没有按时竣工的。  六、材料差价作为追加合同价款和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七、如果已经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了材料差价调整办法的,按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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