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的催告权并非形成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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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效力待定合同中相对人的催告权并非形成权  XX司考民法名师讲义  一、既得权与期待权  1.既得权,指成立要件全部齐备,由权利人实际享有的权利。绝大多数民事权利都是既得权。  2.期待权,尚未具备全部成立要件,仅将来有实现可能性的权利。  公认的期待权有:  ①约定条件成就前,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对标的物所有权的期待利益;  ②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届至前,附生效条件或者附始期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项下的权利所享有的期待利益。  【概念辨析】【继承权】VS【期待权】①我国大多

2、数教科书均认为继承权属于期待权。这是错误的。②德国法上有一个“后位继承制度”,其中的后位继承权属于期待权。我国无此制度。③在我国,继承权一定不是期待权,因为,基于继承权取得财产的期待与指望过于不确定,太不靠谱,且法律无任何保障措施,不具有权利的特征,因而不是期待权。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例1】甲的汽车被乙过失损坏。甲因年老体衰,加之甲一贯超然物外,不以物喜,不以己

3、悲,遂未予理会。甲的儿子丙气不过,以自己的继承权遭受侵害为由,起诉乙。①继承权是一个虚幻的概念。在《继承法》上,你找不到支持乙的请求的请求权基础。别的地方也找不到。②甲死亡之前,法律对丙继承甲之财产的指望不提供丝毫的保障。没有法律保障的指望,不是权利,也不是期待权。③在诉讼中,乙只需对丙讲一句话,即可一语道破天机,揭示继承权非期待权的原由:“别太乐观!别!你指不定死你爸前面呢!”  【例2】甲、乙约定,若乙通过司法考试,甲赠与乙汽车一部。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并办理了公证手续。①甲、乙的赠与合同附生效条件。乙未来享有的请求赠与的权利属于期待权。②原因:《合同法》  第45条规定:“当事

4、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③假设:甲为了免予承担赠与义务,在考试前将乙锁在屋中,未能参与考试。则应当认定所附条件已经成就,甲负有赠与的义务。法律对乙取得赠与的期待提供了相当程度的保护,所以,乙的这个受法律保护的期待属于期待权。  二、支配权,指权利主体直接支配权利客体,享有特定利益,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支配权的范围。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

5、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物权、知识产权、人格权、身份权均为支配权。  支配权的特征  与请求权相比,支配权具有以下特征:  ①客体特定。  ②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支配权的义务主体为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不特定的第三人”,义务人负有不侵害支配权的“不作为”义务。  ③支配权的行使和实现具有直接性,通过权利人的直接行使而实现,不需要外力介入,不需要义务人的协力,即可实现。  ④支配权原则上均具有排他性。  三、形成权,指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消灭的权利。  1、形成权的类型  第一大类是财产法上的形成权,分为两小类:  债法上的形成权

6、:  ①追认权;  ②撤销权;  撤销权;  选择权、法定抵销权;  债务免除权、合同解除权;  买受人的认可权;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选择权。  物权法上的形成权:  ①典物回赎权;  ②共有物分割请求权,名为请求权,实为形成权);  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第二大类是身份法上的形成权,分为两小类:①继承法上的形成权:遗嘱撤销权、继承权抛弃、受遗赠权抛弃、遗产

7、分割请求权。②婚姻法上的形成权:撤销权、离婚请求权、收养关系解除权。  须注意:形成权还有另一种分类:①单纯形成权。指无须通过诉讼行使的形成权。绝大形成权均属单纯形成权。②形成诉权,又称间接形成权,指须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关行使的形成权。例如:撤销权、的撤销权、情势变更中的合同变更权或者解除权》第26条)。  【概念辨析】【离婚请求权】VS【形成权】①形成权的作用在于,依照形成权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就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②可问题是,在离婚诉讼中,我们发现,当事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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