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合同解除权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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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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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约定合同解除权行使  合同约定解除权的行使  摘要合同自由和合同严守可以说是合同法上两个并列的原则,法官在选择时也多有矛盾。一方面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另外一方面从维护交易的稳定出发又要限制当事人随意的解除合同。为此延伸出的各种适用原则,各类案例不胜枚举。但是在面对真实的案例时,我们依旧困惑。究其原因,不是缺少原则,而是未能适当的运用方法论来破解现实的困惑。本文研究的目的就在于从一个现实的案例

2、出发,运用法律行为标的的考量方法,抽丝剥茧,以求破解适用上的难题。  关键词约定解除权法律行为标的考量  作者简介:薛琳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民商法硕士研究室。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3-02  一、困局——自由与诚信——来自现实的困惑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

3、训计划约定合同解除权行使  合同约定解除权的行使  摘要合同自由和合同严守可以说是合同法上两个并列的原则,法官在选择时也多有矛盾。一方面要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另外一方面从维护交易的稳定出发又要限制当事人随意的解除合同。为此延伸出的各种适用原则,各类案例不胜枚举。但是在面对真实的案例时,我们依旧困惑。究其原因,不是缺少原则,而是未能适当的运用方法论来破解现实的困惑。本文研究的目的就在于从一个现实的案例出发,运用法律行为标的的考量方法,抽丝剥茧,以求破解适用上的难题。  关键词约定解除权法律行为标的考量  

4、作者简介:薛琳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民商法硕士研究室。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3-02  一、困局——自由与诚信——来自现实的困惑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A与B于XX年签订一份《XX市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出售合同》,约定A将讼争房屋出售给B,总价款为40

5、万元,定金为10万元,B将购房款分三次支付给A,其中最后一次购房款12万元于A将讼争房产的产权证办理完毕后,双方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到银行办理按揭手续后支付;另外合同中还约定“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中途毁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15日将乙方的已付款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毁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于毁约之日起15日内应以己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乙方。”B于XX年起即入住讼争房屋。XX年A向B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通知B解除双方于XX年签订的《XX市职工

6、已购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并要求B于合同解除之日起15日搬离讼争房屋,A称已准备返还B双倍定金及购房款。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如果当事人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合法有效,那么一旦条件成就,一方就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在这个时候,法官在运用自由裁量权时,就面临这样的困局:如何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情况下,调整当事人的行为,使其更符合大众的期待?  二、破解——标准与界定——法律行为标的的考量  民法基

7、于合理性选择,只对那些至少在当事人资格、内容以及自主决定性方面符合一定标准的法律行为,赋予积极的意义。  约定解除权合同与附解除条件合同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确立了附解除条件合同制度,该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确立了约定解除权合同制度。这两项制度从效果上看有一定的共性,

8、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在解除条件成就时其效力归于消灭,而当事人约定解除权的合同在解除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后合同效力亦归于消灭。可能正是由于二者存在着一些共性,有人将其联系起来,认为约定解除权合同中所约定的解除“条件”亦应与附解除条件合同中所附解除“条件”的含义相同,即所谓解除“条件”也必须是将来的不确定的事实,如果当事人所约定的解除“条件”是现在或过去的事实,则不能产生解除权。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未能正确区分附解除条件合同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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