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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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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社区公共户,材料(共4篇) 关于做好进沪人员落户“社区公共户”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人才类“集体户”清理和“社区公共户”落户审批准备工作的通知》[沪公发19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市户籍管理工作,规范外省市进沪人员落户“社区公共户”审批程序,推进本市户籍人员居住地服务和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转载于:写论文网:)教育委员会、上海市
2、民政局审核符合落户条件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因在沪无配偶、无直系亲属、无住房、所在工作单位未设立集体户等原因确无处落户,申请在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内落户的。 二、审批权限 进沪人员落户“社区公共户”的,由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负责受理,公安分局审核后,报市公安局审批。 三、办理流程 申请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
3、的培训计划 需要落户“社区公共户”的,申请人应当向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填写《进沪人员落户“社区公共户”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受理时核对无误后退还申请人;如确属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盖证明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有多页的,应加盖骑缝章。为方便申请人,对部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信息数据库可以查询的情况,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政府职能部门信息数据与申请人反映情况不一致的,公安机关可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供证明材料。 受理 对申请人提供材料齐全的,公安派出所
4、应当场受理并出具《户口类审批受理回执单》。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审批 公安派出所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分局审核。公安分局自收到派出所上报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市公安局审批。市公安局自收到分局上报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各级审批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规范填写《进沪人员落户“社区公共户”审批表》。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
5、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经批准同意落户“社区公共户”的,由市公安局户口审批部门签发《户口类审批意见决定书》,开具《迁沪落户确认单》,落户地公安分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发现事实不清、证明材料缺漏的,可向申请人出具《户口类证明材料补缺单》,要求补充提供有关材料。对不予落户的,市公安局户口审批部门签发《户口类审批意见决定书》,并逐级下发,由受理地公安派出所送达申请人。 四、户口迁移和注销 户口迁移 进沪人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因购买房屋、租赁
6、公房或者所在工作单位设立集体户等,不再符合落户“社区公共户”条件,或者实际居住地发生变化的,应当将户口迁往其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或者其工作单位集体户内,或者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内。 户口注销 申请人不符合落户条件,采取提供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取得落户的,公安机关予以注销户口,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材料归档 对进沪人员提供的申报材料及相关审核、审批材料,由落户地的公安派出所按照户口审批材料存档要求,归档保管。 六、工作要求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
7、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要认真做好窗口受理工作。各公安派出所要凭相关单位开具的《申报户口证明信》进行受理,并按照落户“社区公共户”的《窗口服务告知单》要求,根据进沪人员不同的类型收取相关材料。各公安分局应将辖区内公安派出所办公地点、时间、“社区公共户”地址、落户“社区公共户”的《窗口服务告知单》通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并向社会公开。 要切实履行审批职责。各
8、级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进沪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有关规定和落户“社区公共户”的条件进行审核、审批,发现不符合落户条件或者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落户,并及时做好相关证据固定工作。 要建立健全“社区公共户”管理制度。各公安分局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公共户”管理,发现不再符合落“社区公共户”条件或实际居住地发生变化的,应当告知进沪人员将户口迁出“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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