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0295510
大小:21.61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12-28
《物业车辆保管合同辂式》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物业车辆保管合同辂式 物业公司的车辆保管合同责任认定 本期介绍: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现在由于家庭需要和经济水平提高,车辆数量不断增加,不止住房物业提供停车位,连酒店饭馆都提供停车位,与此同时停车位的问题也层出不穷。不少停车场纠纷
2、是因为停放的车辆被偷或被故意损坏,车主向物业公司索赔而产生的,法院审理判决这类纠纷的依据主要是认定业主与物业公司什么关系。居住在A小区的邓某使用A小区停车场一个固定车位,每月缴纳150元停车费。XX年10月邓某一次交纳半年的停车费,共计九百元。某物业公司开出机动车辆存放保管洗车及配套服务定额发票,同时出具编号为XX号小区停车证给邓某。两个月后一个晚上,陈某到派出所报案称XX号小型客车停放在A小区停车场被盗,并出示停车证。随后,邓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赔偿车辆损失七万元。法院在审理此案中,双方争议激烈。邓某主张双方之间为保管合同关系,其向物业公司缴纳
3、了停车费,车辆进入停车场发放了停车证,物业公司负有对车辆的保管责任,车辆丢失,物业公司应当赔偿。而物业公司则辩称,其所提供的车辆停放服务费并不包含车辆保管服务,双方之间不存在保管合同关系,理由是双方未订立任何形式的保管约定,而且在《小区停车证》及《A小区停车场管理规则》中,物业公司明确提示对车辆“只供停放,不作保管”,证明其没有保管车辆的意思表示,并且,车辆使用人停车后,从未将车钥匙交付物业公司保管,致使其无从对车辆实行控制,证明邓某的车辆使用人也没有将车辆交付保管的主观意思表示。再者物业公司的收费是基于提供车位停放,而非基于车辆保管,此费用的性质是停车费而不
4、是保管费,收费发票不能证明双方保管关系 --------社会法律问题,律师零距离访谈一对一解析! 的存在。我们有幸地邀请到了常州合同专家——魏飞艳律师参加法律快车《律师零距离》关于合同纠纷的专访,以下欢迎魏飞艳律师为我们专业解答“车主与物业公司的保管合同责任认定”等相关问题。 访谈嘉宾: 魏飞艳律师,法律硕士,业务精湛,擅长公司法、合同法,善于把企业法律服务与企业管理相结合,为企业提供专业化、全方位的法律风险管理服务。精通婚姻家庭法律法规,在办理婚姻家庭业务方面耐心细致、技巧独特。 咨询热线:137-7500-8756(来电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网)访谈
5、内容: 1、法律快车网: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魏飞艳律师,您好!很高兴您能在百忙之中抽身接受法律快车专访组的访谈。请问魏律师,本案中,车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是否属于保管合同关系?您是从哪些方面认定的? 魏飞艳律师: 本案中,车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属于保管合同关系。认定本案为保管合同主要 --------社会法律问题,律师零距离访谈一对一解析!
6、 是基于两点:1、物业服务企业开出的发票是机动车辆存放保管洗车及配套服务定额发票。2、物业服务企业发放了停车证。两者结合起来才可以认定双方形成了事实上车辆保管合同关系。 2、法律快车网: 魏飞艳律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保管合同关系的成立需要什么要件?魏飞艳律师: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保管合同关系成立的要件有:1、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对于保管达成了一致的合意。 3、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已交付保管物。除此之外,没有特殊要求,保管合同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可以是无偿或有偿,也可以是单务或双务的。目的-
7、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3、法律快车网:本案中,邓某主张双方之间为保管合同关系,其向物业公司缴纳了停车费,车辆进入停车场发放了停车证,物业公司负有对车辆的保管责任。邓某的说法能不能构成保管合同关系的事实认定?保管合同关系的事实认定又是什么法律依据? 魏飞艳律师: 邓某的说法能构成保管合同关系的事实认定,理由是其发票上载明了收费的性质为存放保管洗车及
8、配套服务,而不是车位使用费或车位租赁费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