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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8
《刑法总论作业(选作)答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刑法总论作业集(选做部分)第一章刑法概述一、名词解释1.刑法的体系:刑法的组成和结构。2.刑法: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3.广义刑法:所有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4.狭义刑法:系统地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刑事法律。5.学理解释:由刑法学者对刑法条文含义的阐明,不具有法律效力。二、简答题刑法和其他部门法相比,其性质有何特点?答:刑法和其他部门法相比,在性质上具有以下两大特点:(1)保护社会关系的范围更具有广泛性。凡是被犯罪行为侵犯的社会关系都是刑法保护的对象,也就是各个部门法所高速的社会关系都可能成为刑法的保护
2、对象。(2)规范社会关系的方式最具有强制性。刑事规范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最后救济途径,决定其规范的强制性最为严厉。这种强制性涉及生命、自由、财产和资格各个方面的限制甚至剥夺。三、案例题被告人王某于1998年3月7日手持一张信用卡到自动取款机上取款,卡上存在500元人民币,王某欲取300元。在取款时由于操作失误多加了一个零,取300元变成取3000元。没想到,自动取款机并未因操作失误而拒付,而是果然吐出3000元,使王某大为意外。王某出于好奇,又操作一遍,结果自动取款机又吐出3000元。此时,王某已经知道自动取款机出现故障,但出于贪心,王某又
3、先后从自动取款机取出人民币2万元,占为己有。案发后,王某认为又不是我到银行去偷钱,是自动取款机把钱主动送给我,王某的辩护律师也认为这是一个不当得利的问题,属于民法调整的行为,不构成刑法中的犯罪。问:本案到底是民法中的不当得利还是刑法中的犯罪呢?答:王某第一次获得3000元人民币,是操作失误所致,具有不当得利性质,但后来他明知自动取款机发生故障,还多次取款,这是利用自动取款机的故障进行盗窃的行为,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由此可见,王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律,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一、名词解释1.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刑法规
4、定的基本原则,是指我国刑法这个部门法所特有的,贯穿于全部刑法内容的,对于定罪量刑和刑罚的执行具有直接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2.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233.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二、简答题1.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答: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1)定罪上一律平等。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和构成什么罪,只能以行为人具体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来进行判断,而与其身份、地位、关系、党籍、
5、年龄等因素无关。(2)量刑上一律平等。不能因行为人的地位、身份等特殊就重罪轻判,或轻罪重判,而应与其犯罪行为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3)行刑上一律平等。在刑罚的执行上,对于所有的罪犯平等对待,其刑罚处遇也相同。2.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立法体现在哪里?答: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立法上体现在以下方面:(1)确立了科学严密的刑罚体系。刑法总则确定了一个科学的刑罚体系,这一体系由不同的刑罚方法构成。(2)规定了区别对待的处罚原则。刑法总则根据各种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和人身危险性的大小,规定了轻重有别的处罚原则。(3)设置了轻重不同的法定刑幅度。刑法分则
6、为各种具体犯罪规定了可以分割、能够伸缩、幅度较大的法定刑。三、案例题1.2003年1月至8月,被告人李某为营利,先后与他人预谋,采取张贴广告.登报的方式招聘“公关先生”,并制定了公关人员管理制度,指使他人对“公关先生”进行管理,并在其经营的酒吧内将“公关先生”介绍给男性嫖客从事同性卖淫活动。问: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构成何罪?答:李某的行为构成组织卖淫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组织他人卖淫中的“他人”,主要是指女性,也包括男性。虽然该交易在同性之间进行,但该行
7、为亦为卖淫行为。被告人李某以营利为目的,招募、控制多人从事同性卖淫活动,其行为已经构成组织卖淫罪。2.甲某在公共汽车上扒窃了一名乘客的钱包,内有人民币800元,盗窃刚得手即被乘客发现,后群众将其扭送公安机关。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后,法院最后定罪量刑时,以此时正处在“严打”时期、社会治安不好为由,以盗窃罪从重判处甲某有期徒刑5年。问: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答:不正确,违背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要求法院定罪量刑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称,罚当其罪。23第三章刑法的效力一、名词解释1.刑法的效力范围: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刑法在
8、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和在什么时间具有效力。2.保护原则:以保护本国利益为标准,凡侵害本国国家或者公民利益的,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也不论犯罪发生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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