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025895
大小:355.0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7-11-19
《沈阳承天塑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调整报告》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沈阳承天塑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调整报告项目名称:沈阳承天塑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调整报告文件类型:调整报告建设单位:沈阳承天塑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7年7月目录1、项目由来12、执行标准33、原工程概况5⑴原项目审批情况5⑵原工程内容5⑶原工程工艺流程74、项目变更情况85、污染物负荷预测变化情况96、环保投资变化情况117、环保验收118、可行性结论121、项目由来沈阳承天塑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位于沈阳市苏家屯区大沟街道办事处大沟村,公司注册资本贰佰陆拾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经营范围:废旧塑料加工、塑料
2、颗粒、塑料制品制造、销售;废电机、废电线电缆拆解;铜、铝、电线电缆、铁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公司主要将进口废旧塑料边角料和粉碎料(项目所用废聚乙烯及废聚丙烯的边角料和粉碎料全部从国外进口)进行分选加工及水洗造粒(PP、PE塑料再生颗粒),项目占地面积14209m2,建筑面积7016m2,公司现主要生产产品总产量为24000t/a,包括PP塑料再生颗粒、PE塑料再生颗粒、PE粉碎料、PP粉碎料、ABS粉碎料,PS粉碎料,PC粉碎料,PMMA粉
3、碎。沈阳承天塑业有限公司此前于2012年委托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沈阳承天塑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占地面积8757m2,建筑面积2500m2,利用进口废旧聚乙烯和聚丙烯及粉碎料生产聚乙烯和聚丙烯,年产量2400t。该项目于2012年2月22日通过了沈阳市环境保护局苏家屯分局的审批(详见附件),审批文号:苏环分审字【2012】01029号;项目于2012年5月4日通过了沈阳市环境保护局苏家屯分局的验收,验收文号为:沈环保苏家屯验字【2012】0017号(详见附件)。于20
4、13年委托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沈阳承天塑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改扩建项目建设内容:新增占地面积5452m2,建筑面积4516m2,在原有项目厂界内建设2处存料棚、一间分选车间、并将原厂界内混凝沉淀池改造为污水处理站;项目北侧新建粉碎车间、分选车间、成品库、蓄水池、沉淀池,增加设备、人员,新增产品总产量为21600t/a。该项目于2013年5月13日通过了沈阳市环境保护局苏家屯分局的审批(详见附件),审批文号:沈环保苏家屯审字【2013】0107号;项目于2013年12月24日通过了沈
5、阳市环境保护局苏家屯分局的验收,验收文号为:沈环保苏家屯验字【2013】053号(详见附件)。项目原有生产工艺中造粒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处理措施为活性炭吸附装置,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需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因12处理费用成本太高,现欲将处理生产工艺中造粒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处理措施由活性炭吸附装置更换为双兴无动力消烟设备,对已审批通过的部分内容作以相应的调整。除生产工艺中造粒工序非甲烷总烃处理措施变更外,原经营范围、经济技术指标、生产工艺、公共设施依托情况等均不发生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
6、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该项目应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但由于仅是生产工艺中造粒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处理措施在原有基础上发生变化,根据苏家屯区环保部门意见及项目变更实际情况,该项目需编写环评变更调整报告,受建设单位委托,辽宁大奥环评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调整报告主要内容为非甲烷总烃处理措施由活性炭吸附装置更换为双兴无动力消烟设备,特编制此调整报告。122、执行标准⑴环境质量标
7、准①环境空气质量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表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单位:mg/m3标准号污染物名称浓度限值24小时均值GB3095-2012二级PM100.15SO20.15NO20.08②环境噪声标准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表2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功能区类别适用区域等效声级LeqdB(A)昼间夜间2类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6050⑵污染物排放标准①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执
8、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详见表3。表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执行标准取值表号及级别污染物指标标准限值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气筒(m)二级监控点浓度(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120153.5周界外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