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合同审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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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政府合同审查管理制度  珠海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合同管理,有效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合同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政府合同的谈判、草拟、审查、签订、履行及争议解决中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合同,是指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和经济活动中,作为一

2、方当事人所签署的合同、协议、承诺书以及涉及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意向书、备忘录等法律文件。具体包括以下类型:  城市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的建设、租赁、承包、托管、出借、买卖、物业管理等合同。  土地、森林、荒地、水流、海域、滩涂、矿藏、沙石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依法出让、转让、出租、承包合同。  经过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程序后签订的政府合同。  城市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合同。  行政征收、征用、委托合同。  资助、补贴等合同。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

3、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招商引资合同。  涉及财政性资金使用的合同。  其他政府合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重大政府合同,包括以下类型:  标的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政府合同。  所涉事项列入或拟列入国家、省、市政府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的政府合同。  其他社会影响较大、关系重大公共利益的政府合同。  第五条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当建立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制度。  第六条政府合

4、同的订立和履行遵循诚信、合法和公平的原则,保障国有资产、财政性资金的安全,促进自然资源、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七条在政府合同磋商和起草过程中,承办部门应当要求合同相对方提供资信依据,并对合同相对方的资产、信用、履约能力等事项进行充分的了解,必要时可以进行资信调查。涉及重大、疑难问题或者风险较大的,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调查。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

5、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第八条在以市政府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具体负责合同前期工作以及实际履行合同的有关部门作为承办部门。在以市政府工作部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中,该部门具体承办的内设机构作为承办部门。  第九条订立政府合同,应遵循以下程序:  磋商。承办部门负责组织与合同相对方的磋商工作,在磋商过程中,应当有本部门法制机构或部门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属重大政府合同的,可以邀请市政府法制部门参与。  合同文本的拟定。承办部门负责拟定合同文本,应当认真

6、研究签约事项,对合同主体、标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进行认真审查,并避免与之前签订的同类型合同发生冲突。  风险论证。合同签订前,承办部门应当对合同的法律、经济、技术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风险进行预先的分析和论证,必要时可以听取法律顾问等有关专家的意见。属重大政府合同的,应当有法律顾问等有关专家的论证意见书。  合同的报批。经合法性审查后,以市政府工作部门为一方当事人的政府合同,由承办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审批,属市政府工作部门重大政府合同的,由承办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报分管市领导审批;以市政府为一方

7、当事人的政府合同,由分管市领导审批,属市政府重大政府合同的,由市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批。  合同的签署。政府合同经批准后,由市政府或其工作部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授权其他人员签署的,应当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书面授权。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第十条政府合同在签订之前应当进行

8、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不得签订政府合同。  市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政府合同,由市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工作部门为一方当事人的政府合同,由该部门的法制机构或部门法律顾问负责合法性审查。  重大政府合同应当由市政府法制部门审查。  第十一条采用统一执行的合同格式文本的日常业务合同,无需由市政府法制部门审查。  第十二条合法性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合同主体是否适格。  合同订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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