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0204308
大小:18.33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2-27
《当事人复印材料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当事人复印材料规定 ***学院复印管理办法 为加强文件、资料复印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责任,杜绝浪费,特制定本办法。 一、办公复印 各科室承办的各类工作资料的复印,须由复印材料的科室填写《复印材料审批单》,学生活动类资料复印由团总支书记负责签署意见;教学、管理类资料复印由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经办人履行规定的手续后,方可由资料室复印并做好登记。 二、教职工复印 教职工个人的工作资料或教学资料等材料的复印,须进行登记,注明复印数量和复印内容。复印时必须
2、如实登记复印页数、份数、纸张型号、经手人等,学期结束后统计结算,超出部分由教职工个人支付。 三、对外复印 学生或其他单位如确需复印资料,可提供有偿服务,收费标准:B5、16K/张元,A4/张元,B4、A3、8K/张元,双面复印加倍收费,复印A4纸数量超过50张以上,收费标准可优惠每张元。 四、规范管理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费用由办公室代收,学生凭收款
3、收据到资料室领取复印材料。在学期结束后学院统一结算,如数上交财务主管部门。 五、注意事项 1.复印机由资料员操作和管理,资料员必须严格按审批的份数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 2.严禁私自复印外单位和私人文件、资料等与工作无关的材料。 3.资料员在做好材料印制的同时,做好复印机使用次数、数量、材料种类、名称、复印人员、复印纸张的登记工作,做到领用、使用与结存基本一致,出现较大误差时,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学院复印材料审批单 年月日 法院民事审判案卷当事人和代理人可摘抄可复印 持有效证件即可申请查阅 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案卷,
4、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可以持有效证件,在诉讼过程中到法院查阅所代理案件的有关材料;同时,为了申请再审的需要,也可以查阅已经审理终结的所代理案件的有关材料。 法院应安排阅卷场所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出台《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对有关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范围和办法作出规定。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说,这个司法解释第一次明确了
5、查阅案卷的时间、范围和手续。 根据规定,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查卷的诉讼代理人,应提前与该案件的书记员或者审判人员联系;查阅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有关材料的,应与法院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联系;法院要为阅卷提供便利条件,安排阅卷场所。必要时,书记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应在场。 司法解释对申请阅卷者的身份审查的规定,不是想象中的“森严壁垒”,只需出示律师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即可。当然,还要认真填写一份阅卷单。查阅案卷仅限“正卷” 查阅案卷的范围仅限于“正卷”。在诉讼过程中,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及各种证据材料;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查阅案件审判卷的正卷。
6、 为什么不允许查阅副卷?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解释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不宜让代理人查阅。”该庭同时提出“应当改革现在副卷内容,将可以查阅的材料归在正卷中。” 阅卷时可摘抄可复印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诉讼代理人阅卷时,可以摘抄或者复印。复印应当经案卷保管人员同意,复印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有关材料,诉讼代理人可以要求案卷管理部门在复印材料上盖章确认。涉及国家秘密的
7、案件材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司法解释规定,对查阅案件材料时修改、损毁、抽取案卷材料的诉讼代理人,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民事诉讼法第50条第二款: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四川辐克实业有限公司 打印、复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文件、资料的打印和复印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责任,杜绝浪费,促进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打印、复印管理细则 第二条打印、复印管理实行由办公室专人负责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