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合同合同履行地管辖法院

定作合同合同履行地管辖法院

ID:30154415

大小:20.76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12-27

定作合同合同履行地管辖法院_第1页
定作合同合同履行地管辖法院_第2页
定作合同合同履行地管辖法院_第3页
定作合同合同履行地管辖法院_第4页
定作合同合同履行地管辖法院_第5页
资源描述:

《定作合同合同履行地管辖法院》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定作合同合同履行地管辖法院  关于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议直  接约定合同履行地或约定管辖为原告住所地  鉴于《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自XX年2月4日起施行,其中第十八条规定系关于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明确了合同履行地的识别规则。并已废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第18-22条关于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即《92年意见》第18-22条已合并为《XX民诉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是对《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四条合同履行地的解释。故《92年意见》第20条中“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内容已失效。  为便利解决合同纠纷,建议在买卖合同、承揽合同中均直接约定“合同履行地”条款,建议表述为:“本合同履行地为“贵司”住所地”。如果对合同履行地未作约定,公平起见,可在争议解决条款中表述为“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诉

3、讼解决。”  顺颂商祺!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的函  法经字第22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沪高经核字第3号请示报告收悉。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合同履行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

4、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加工承揽方所在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即合同履行地。但是,本案合同签订地在你市虹口区,合同承揽方所在地在你市松江县,松江县应为合同履行地。故,虹口区法院和松江县法院对本案均有管辖权。现两院在管辖上发生争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应由上海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日期:1989年08月08日实施日期:1989年08月08日(中央法规)  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的电话答复  发文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5、经济审判庭  发文时间:1989-11-23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的电话答复1989年11月23日,最高法院经济审判庭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津高法经(1989)7号“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合同履行地应为合

6、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加工承揽方所在地通常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即合同履行地?  此复  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的请示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

7、质的培训计划  我院最近连续收到辖区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履行地的请示,经研究认为:加工承揽合同应以承揽方履行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制作?测绘?测试等行为的地点为履行地;加工行为不在一地的,以行为完成地为履行地?理由是:(一)承揽方的义务是完成特定项目的工作,承揽方在加工过程中从原材料选用到工艺过程都要受定作方的检查监督?因此,承揽方进行工作的地点就是合同履行地;(二)加工承揽合同标的物所有权是定作方的,承揽方加工期间只是负有保管义务,双方无论采用何种交接方式,都是保管义务的转移,而不是象购销合同标的物交接那样

8、属于所有权的转移?因此,不能把加工承揽合同规定的标的物交付地点视为合同履行地?当否请批示?  1989年9月19日  一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管辖权之争  【法规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远航包装机械有限公司与天津市汉沽区正大包装箱厂加工承揽合同纠纷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