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1)

ID:30137628

大小:82.54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8-12-27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1)_第1页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1)_第2页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1)_第3页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1)_第4页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1)_第5页
资源描述: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mohurd.gov.cn2010年01月19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〇年一月八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

2、乡建设部 www.mohurd.gov.cn2010年01月19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〇年一月八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mohurd.gov.cn2010年01月19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3、,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〇年一月八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mohurd.gov.cn2010年01月19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

4、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和情况及时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〇年一月八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城市轨道交通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活动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各阶段合理的工期和造价,加强全过程安全质量风险管理。  第

5、四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以下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建设单位安全质量责任 第五条 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负总责。  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质量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设置安全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与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进行安全质量履约管理。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风险评估(含建设工期、造价对工程安全质量影响性评

6、估)并组织专家论证,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抗震、抗风等专项论证。  建设单位在报送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当提交经专家论证的安全质量风险评估报告。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提供气象水文和地形地貌资料,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管线、桥梁、隧道、道路、轨道交通设施等(以下简称工程周边环境)资料。  建设单位因工程需要,组织调查前款相关资料时,有关部门或单位应当支持配合。  第八条 工程周边环境严重影响工程实施或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其严重损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线路规划方案时尽可能予以避让。无法避让且因条件所限

7、不能进行拆除、迁移的,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设计要求和工程实际,组织开展现状评估,并将现状评估报告提供给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报送经认定具有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办理安全、质量监督手续。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勘察单位向设计单位进行勘察文件交底,在施工前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向施工、监理、监测等单位进行勘察、设计文件交底。  勘察、设计文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