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客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

新客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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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客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C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石家庄市桥西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2017年6月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新客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本着“阳光征收、和谐征收”的原则,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

2、方案如下:一、房屋征收范围东起平安大街,西至胜利大街,北起东平路,南至塔南路。该项目分期分地块进行实施,二期(C地块)征收范围涉及房屋具体楼号为:桥西区东平路6号东平小区17、18号楼及平房,通仓路8号1、2号楼(详见征收红线图,最终以征收决定为准)。二、房屋征收主体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三、房屋征收部门石家庄市桥西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四、房屋征收批准文件(一)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新客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2015年度市区房屋征收计划管理范围的通知》(石政函【2015】79号文)(二)石家

3、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客站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符合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石发改函证【2015】3号文)(三)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项目用地红线图五、签约期限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自签约通知所载明之日起90日(含)内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期限。六、评估机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七、住宅房屋征收补偿(一)征收补偿方式本项目征收补偿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具体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二)被征收房屋价值及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由具有

4、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类似房地产的市场平均价格,并结合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结构、新旧程度和配套设施等因素评估确定。(三)公摊补助根据《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参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等8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文件规定,被征收范围内成套多层楼房、非成套平房的套型公摊补助系数分别为0.1585、0.2617。公摊补助=被征收房屋登记的合法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及小房)×原地拟建产权调换房屋市场评估价格×套型公摊补助系数。(四

5、)公有住宅房屋1、对承租的公有住宅房屋进行征收的,根据《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2、装饰装修补偿据实补偿给实际出资人,搬迁奖励、搬迁费、临时安置费、货币补助费及电器迁移费等相关补偿归承租人享有。(五)货币补偿1、货币补偿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公摊补助+附属物及装饰装修补偿+其他补偿+奖励+货币补助费2、其他补偿①搬迁费(搬家费):按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登记面积(不含地下室及小房)20元/㎡为标准,按一次计发。②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登记面积(不

6、含地下室及小房)25元/㎡/月,一次性计发12个月。③固定电话移机费:每部88元,按一次计发。④空调迁移费:柜机每台200元,壁挂分体机每台150元,窗机每台100元,按一次计发。⑤热水器(电热式、燃气式)迁移费:每台200元,按一次计发。⑥有线电视迁移费:每路158元,按一次计发。⑦网络移机费:每路200元,按一次计发。3、搬迁奖励①自签约通知所载明之日起30日(含)内,签订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并办理完毕交验房手续的,按照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登记面积(不含地下室及小房)奖励500元/㎡;按被征收房屋

7、所有权证每证(套)奖励20000元。自签约通知所载明之日起第31至60日(含)内,签订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并办理完毕交验房手续的,按照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登记面积(不含地下室及小房)奖励300元/㎡;按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每证(套)奖励10000元。③自签约通知所载明之日起60日(含)内,项目内楼房以单元为单位、平房以排为单位,被征收人全部签订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并办理完毕交验房手续的,按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每证(套)奖励10000元。凡未能在上述的奖励期限内签订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并办理完毕交验房手续的,将不再

8、给予以上奖励。4、货币补助费鼓励棚改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对选择货币安置的,在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不含公摊补助)基础上给予25%的货币安置补助。5、在征收范围内长期居住的居民家庭他处无住房的被征收人,且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总建筑面积不足45平方米的按《石家庄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执行。6、优惠政策自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已签订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并办理完毕交验房手续的,自愿购买政府指定的房源可享受优惠。(六)产权调换1、产权调换安置原则等价值量调换、贴近面积安置、不允许扩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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