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不严谨,双方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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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合同条款不严谨,双方解释  某建筑项目合同条款措词不严谨引起的索赔  【案例背景】: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某建安公司承建某宾馆项目施工,建安公司以总价8000多万元中标,工期2年半,即1992年元月开工,94年6月30日完工。由于业主受商业意识

2、的影响,要求施工单位于94年4月21日以前当地民族节时交付使用。经双方协商于94年4月15日以前宾馆全部竣工。业主一次性奖励施工单位330万元,提前一天奖5万元,以保证业主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施工单位在高额奖金的激励下,于94年4月15日按时交付使用,完工后施工单位要求业主给予结算,业主称要到6月30日才给予结算,施工单位也认可。但到了6月底结算时施工单位未收到尾款600多万元及奖金330万元,这是施工单位不能接受的。与业主多方协商都没有结果,原因是宾馆已经营业,银行停止对宾馆的贷款,并要求业主还贷及支付利息。施工单位在几次协商无效时,放出话要上法院解决,这时当地政府

3、在业主的请求下出面调解。调节结果,由业主支付给施工单位330万奖金。由于尾款数额较大,直接影响了施工单位下一步工作安排,所以施工单位不服调解,认为当地政府偏向业主。时间拖到今天,全部责任在业主,要求业主支付全部余款600多万元,截止日期为94年12月30日止,并支付从4月15日到12月30日的全部利息50多万元〈按当年银行利息计〉。在政府调解无效情况下,施工单位一张状纸告到法院。经法院充分调查、调解,认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是正当的,也是合情合理的,强制性从业主的银行账户划拨给施工单位,使这次长达8个月的结算工作画上圆满的句号。  【问题提示】  这是一次因业主拖欠工程进度款

4、和赶工奖金导致的索赔,承包商在调解与已不利的情况下,不得已采取了司法的手段解决合同争端,是正当的也是必要的。不过导致纠纷的原因是值得认真反思的。  【分析与评价】  第一、为什么承包商工程竣工后业主不兑现支付资金的承诺,除业主资金的压力外,合同文件的用词不准的缺陷导致业主有机可乘。在这次纠纷中,付款的最后日期没有明确,只写“待工程完后交付使用后一次付清”,这个“使用后”在合同中用词就很不准确,法庭上也扯不清楚,各执一词。如果合同文件中写明工程交工交付使用之日到何时的时间,那么支付的责任时间就非常明确了。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

5、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第二、拖欠款的利息计算及交付没有写进合同条款也是一大失误。没有滞纳金的索赔,业主就有可能任意拖欠工程进度款而没有后顾之忧;有了滞纳金的索赔就对业主有很强的支付约束条件。  第三、对业主资金来源了解不清,只知道是政府一块,企业一块,银行贷款一块,具体事项就不清楚,更不知道这里面的合同和协议是怎样确定的。这就要求承包商一定要对业主的资金筹措情况了解的十分清楚,对业主的资金安排使用计划也要心中有数,这样,

6、才能掌握工程施工的主动权。  第四、没有及时结算也是一大失误。在最后加速施工期,施工单位也提出按时结算,业主总是说:“活干出来,你就不用怕;只要活干出来,一切都好办”。其实在那时承包商就应该有所警觉,采用一些防范措施,比如放慢施工速度,甚至停工之类的行为来约束业主,使结算工作能早一点按进度付给。但承包商总是被业主牵着鼻子走,更没有想到业主会有资金危机,不得已靠法律手段来解决索赔问题。  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理解不一致时应如何解释合同的内容?〖案情介绍〗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

7、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原告吴××与王××系夫妻,1999年2月28日,因购买商品房事宜与南京东宝实业有限公司达成房屋买卖协议。同时双方又签订了补充协议一份,在补充协议中,东宝公司承诺保证其孩子入读力学小学分校,有关借读的一切费用由东宝公司承担,另外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与东宝(来自:写论文网:合同条款不严谨,双方解释)公司无关,原告不能再以小孩上学为由提出退房要求。协议生效后,原告即为其孩子入读力学小学分校交纳了190元的借读费和1万元的捐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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