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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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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单方解约租房合同 出租方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后果 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郑书宏卢宇 一、本案基本事实 XX年5月18日,A保险公司与B矿业签订了写字间租赁合同,约定B矿业将位于宁远街8号的北苑公寓租给A保险公司用于办公,并约定租赁期限为三年,即从XX年7月1日至XX年6月30日。合同签订后,双方一直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无违约行为。XX年2月16日B矿业单方面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合
2、同,对此,A保险公司向本律师团咨询:因B矿业提前解约A保险公司应得到的赔偿以及法律依据。 二、本案焦点 本案中,B矿业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属于违约行为,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对方应向A保险公司支付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同时,B矿业的违约行为给A保险公司造成了损失。因此,本案的焦点在于能否同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三、相关法律分析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
3、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
4、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前述规定,A保险公司不得同时要求单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仅可以要求其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对方违约给A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高于约定的违约金的,A保险公司可以要求增加到损失额度。 四、可以要求赔偿的损失范围 A保险公司拟向B矿业主张的损失有:装修损失、重新寻找租赁场地而造成的营业损失、房租价差损失等。对于A保险公司提到的损失,律师团向A保险公司做如下法律分析: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
5、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1、装修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第十一条第一款:“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
6、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因此,A保险公司对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予以拆除;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双方之间并无约定,因此A保险公司可根据所提出的装修折旧计算公式要求B矿业予以赔偿。 2、重新寻找租赁场地而造成的营业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
7、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至于本条所称“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本律师团认为,其应当是指直接从交易的标的物上获得的利益。本案中,A保险公司承租房屋用于经营保险业务,A保险公司获得的利益应该来自保险业务本身,而与该租赁标的物无关,因此不属于“可以获得的利益”的范围。同时,即使其被法院认定为“可以获得的利益”的范围,A保险公司也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损失的发生以及损失的具体计算方法。另,对方可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和“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
8、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的规定进行 抗辩。因此,A保险公司要求赔偿重新寻找租赁场地而造成的营业损失的主张获得支持的可能性极小。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3、房租价差损失。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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