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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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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合同保全措施的内容和实施 【例】乙欠甲债务XX元到期未还,乙无其他财产,但丙欠乙退休金3000元,乙到期未主张。问:甲能否对丙行使代位权? 乙欠甲债务10万元到期未还,乙无其他财产,但丙欠乙11万元货款,现乙正在起诉丙。问:甲可否对丙行使代位权? 乙欠甲债务10万元到期未还,丙欠乙11万元货款亦到期,乙一直未向丙主张,但乙拥有汽车若干辆,价值在20万元以上。问:甲可否对丙主张行使代位权? 【例】乙欠甲债10万元,到期未还。乙无其他财产
2、,但丙欠乙10万元,亦到期。一日,乙对丙发出通知,免除丙的债务,丙不知甲、乙的纠葛。问:甲可否行使撤销权? 乙欠甲债10万元,到期未还。乙的财产仅有一辆汽车而已,价值在15万元左右。一日,乙赠汽车与丙,丙不知甲、乙之间的情况。问:甲可否行使撤销权? 上例中乙以3万元将汽车卖与丙,丙不知甲、乙的纠葛。问:甲可否行使撤销权?如果乙赠汽车与丙,但乙尚有银行活期存款10余万元。问:甲可否行使撤销权? 一、债的保全的概念及方式 债的保全的概念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
3、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1债务人应以其全部财产来担保债的履行,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就构成了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债务人责任财产的减少,关系到债权人的债权能否实现。为防止因债务人责任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实现带来障碍,《合同法》设立了债的保全制度。 2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了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可以行使的权利,或者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单方实施的行为或其与第三人共同进行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
4、 3债的保全是债对于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发生的效力,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鉴于债的相对性原则,债的关系原则上不对第三人发生效力,但为确保债权人的权利能够实现,在某些情况下,债对第三人也发生效力。债的保全就是债的相对性原则突破的典型。 债的保全的方式 债的保全表现为两种权利:一是债权人的代位权,二是债权人的撤销权。 债权人代位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适用于债务人财产该增加而未增加的情况;债权人撤销设立的目的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适用于债务人财产不当减少的情况。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
5、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二、债权人代位权 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权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侵害了债权人的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其法律特征主要包括: 1代位权是债权人基于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而对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效力的扩张,是由法律直接予以规定的权利,不论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约定。 2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
6、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而且最终是为了债权人自己的利益,而非为了债务人的利益,尽管客观上保护了债务人的利益。所以,代位权不是代理权,债权人也不是债务人的代理人。 3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为保全债权而代债务人行使其权利,其行使的仍是债务人原本享有的请求权。 4代位权只能通过法院提起诉讼才能有效行使,而非直接向次债务人行使。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合法债权已到期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的权利构成了损害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
7、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 1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主体 由债务人的各个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 债权人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 2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与界限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保全债权的必要范围为限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原则上不得处分债务人的权利,擅自处分的行为无效 3代位权诉讼的有关规定 诉讼当事人的
8、地位 原告:债权人 被告:次债务人 债务人为第三人,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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