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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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颁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执行。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建设工程监理就是施工阶段的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的“三控”: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三管':安全生产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相关服务是指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服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461号)三类资质:综合资质、专

2、业资质、事务所资质(一)综合资质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二)专业资质1、专业甲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2、专业乙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以下(含二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3、专业丙级资质: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三)事务所资质可承担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见附表2),但是,国家规定必须实行强制监理的工程除外。工程监理企业可以开展相应类别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咨询等业务。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取

3、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许可范围相应等级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可以从事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勘察资质,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级、乙级、丙级。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商务部第155号)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建设工程服务包括建设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咨询。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建质[2009]291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在住宅工程

4、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分户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一)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  (二)门窗质量;  (三)栏杆、护栏质量;  (四)防水工程质量;  (五)室内主要空间尺寸;  (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八)建筑节能和采暖工程质量; (九)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内容。分户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必须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同交给住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1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

5、法》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检测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提供质量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试样的真实性负责。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应当按年度统一编号,编号应当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的通知(沪建管(2005)第154号)一、改变现有检测委托方式,从原来由施工单位委托

6、检测任务改为由建设单位委托,且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二、不得“同体检测”,即施工企业内部试验室仅作为本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部门,其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资料。三、委托单位不得将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同一类型检测项目,委托多家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国家档案局2006年6月14日发布)项目档案验收应在项目竣工验收3个月之前完成。项目档案验收应根据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对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进行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第6号第十一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

7、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第十三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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