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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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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受贿罪,报案材料 报案材料 报案人:枞阳县官埠桥镇陆岗自来水厂 住所地: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犯罪嫌疑人:安徽省安庆市枞阳县官埠桥镇会宫乡团山村村民委员会主任陆光中及成员某某、某某某 事实与理由: 一、犯罪嫌疑人涉案事实和行为。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
2、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报案人与犯罪嫌疑人于XX年3月18日签订了《人饮工程实施协议》一份,该协议约定报案人为团山村村民提供自来水设施安装服务,XX年3月至10月底报案人向安装自来水用户每户收取1200元材料及安装费用,XX年11月1日起向每户收取1800元材料及安装费用;由于安装自来水价格是XX元每户,考虑到相关政策补贴,所以协议直接约定犯罪嫌疑人将人饮工程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补助全部支付给报案人,报案人扣除政策补贴费用,直接向用户收取1200元。协议签订后,报案人依约及时完成了团山村自来水用户供水设施安装工程,而犯罪嫌疑人却未按照双方协议约定将相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政
3、策补贴款项给付报案人。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早已领取到人饮工程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补助款,且该笔人饮工程政策补助资金应专款专用于团山村村民饮水改造工程,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也不得私自截留,团山村村委会却未将该笔政策补助款用于支付村民饮水工程改造工程款,而是利用职务之便截留、侵吞了该笔饮水工程专用款。 根据《枞阳县XX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意见》,枞阳县XX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投资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万元,省级配套万元,地方配臵万元。根据文件精神,团山村此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享受的政策补贴共计元。此项补贴本应专款专用于改善团山村居民饮水安全工程,不得改变其用途,更不得私自挪用或侵吞
4、。而犯罪嫌疑人团山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及成员却公然无视国家法律,利用经手该笔政府补贴款项的职务之便,未将该款用于支付饮水工程改造工程合同款,而是非法占有、侵吞。其行为显然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的贪污罪,其贪污数额巨大,犯罪行为恶劣,社会影响极大,应当依法惩处。 二、本案中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
5、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
6、论了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在从事哪些工作时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解释如下: 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 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 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 代征、代缴税款; 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
7、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前款规定的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和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第三百八十五条和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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