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销合同的含义

代销合同的含义

ID:30025200

大小:27.02 KB

页数:20页

时间:2018-12-26

代销合同的含义_第1页
代销合同的含义_第2页
代销合同的含义_第3页
代销合同的含义_第4页
代销合同的含义_第5页
资源描述:

《代销合同的含义》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代销合同的含义  [案情]  XX年12月,原告四川省北川县A公司委托被告张某为A公司产品在江苏地区的销售代理,约定了销售提成方式,为张某提供了销售代理证书及产品质量保证书。XX年8月A公司在张某的联系下发货60吨至常州站,欲销往武进公司。武进公司提货试烧后未购买。直至9月25日,货仍未能售出,A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某将提货单交予张某,张某向沈某出具了收条及欠条1份。后张某又联系了几家单位均嫌价格太高,于是电报征求A公司意见。XX年10月13日A公司向张某发传真

2、称:关于我公司发来脱磷剂、脱硫剂60吨的事宜,现同意按开发票1700元/吨、不开具发票1500元/吨付款,请您将货款一次性付给我公司,按特殊情况处理,给您留劳务费壹万元。XX年3月张某发电报给A公司,称货存在质量问题,要求A公司来常州自行处理。武进公司及A公司经货运站多次通知未到货运站处理,XX年5月后货运站依法对存余货物作无主处理。后A公司作为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张某立即给付货款10万元。  [审判]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

3、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法院认为,代销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在于:代销合同的委托人须按约向受托人支付报酬,受托人对代销货物没有所有权;而买卖合同的出卖人无须支付报酬,买收人对所购货物拥有所有权。原、被告一致认可,双方原存在代销合同关系。XX年9月被告出具欠条后在销售过程中,发现所联系的厂家嫌价格高,即征求原告意见。原告发传真同意降价,并给被告留10000元作劳务费。当发现质量问题,货销不出后,被告又发电报,征求原告意见,要求原告派人处理。如果被告是实际买受人,货的所有权属其所有,其无须就价格的高低征求原告意见,亦无

4、从谈及劳务费问题。综上,可以认定原、被告之间存在代销合同关系,而非买卖合同关系。原告作为货主经过被告电报通知以及货运站的多次通知未及时至货运站处理,所托运货物被货运站依法处理的后果,应由原告自行承担。原告要求代销人被告给付货款10万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A公司要求被告张某给付货款10万元的诉讼请求。  [评析]  本案在审理的过程中产生两种观点,一是认为本案原、被告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应支持原告诉请;一是认为本案原、被告间存在代销合同关系,应驳回原告诉请。究竟那种观点是正确的,我们认为可以从买卖合同,

5、代销合同不同的概念特征入手结合本案具体情况加以分析。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合同法》第130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而代销合同虽然在《合同法》上属于无名合同,通常可以表述为:受托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为其代为销售产品货物等,并收取一定的劳务费而签订的一种合同,其本质是委托代理的关系,具有委托合同的性质。从

6、买卖合同、代销合同的基本概念可以看出,二者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差别:  1、所有权转移的问题。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合同目的即是支付价款而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出卖人的合同目的即是让与标的物的所有权以取得价款。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是买卖合同的基本问题。而代销合同中,代销物的所有权归委托方所有,只有当代销物被卖给第三方之后,代销物的所有权才由委托方转移给第三方所有,从这点可以看出,代销合同与以在双方之间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为合同终极目标的买卖合同是不同的。简言之,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代销合同的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  2、有关劳务报酬的问题。上文对代销合同的基本概述中提

7、到“劳务报酬”这一概念,诚然,由于代销合同具有委托合同的特点,那么代销合同就是一种提供劳务的合同,既然有一方提供了劳务,那么接受服务的另一方理所当然地要给予报酬,报酬是代销方为履行代销合同而付出劳务所应获得的利益。而在买卖合同中,买受人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需向出卖人支付货物的价款,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但出卖人只需交付标的物,无须支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